南京工业大学2022年函授学习课程-资本主义所有制(第二节)

院校:南京工业大学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2-08-01 16:05:31

     二、资本主义所有制


     资本家之所以能够购买工人的劳动力,把工人变成雇佣工人,其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的生产资料所有制。

     1.所有制和所有权

     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具有根本意义的问题。对于生产资料所有制,马克思首先从经济意义和法律意义上作了区分。

     经济意义上的所有制,是指事实上生产资料归谁所有、归谁支配,并凭借这种所有和支配实现生产和获得剩余产品(利润或超额利润)。马克思认为,“为了进行生产,人们相互之间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影响,才会有生产。”经济意义上的所有制以实际占有为基础,体现了现实生产过程中的经济关系,并表现了经济利益的实现形式。

     法律意义上的所有制,是由占有生产资料的法律原则决定的。为了维护经济上的所有制关系而建立的一整套规章制度逐步以法的形式表现出来,这样就使所有制关系上升到法的关系的高度,所有制的现实经济形态就具有了法律形态,即所有权范畴。所有制一旦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就成为一种排他性权利,它强制地规定了人们在经济生活中对占有物行使权利的界限,直接影响到现实经济生活中生产资料的实际利用及其与劳动者的关系。

     所有制与所有权二者既有区别,也有密切的联系。所有制是所有权的基础,所有制的性质和特点只能从现实的生产关系的实际运动中去把握和理解,而不能从所有权出发去认识。所有制决定着所有权,所有权是所有制的法律形态,它反映着经济关系的意志关系。这种意志关系或者法的关系的性质在根本上是由这种经济关系本身决定的。“这种具有契约形式的(不管这种契约是不是用法律固定下来的)法的关系,是一种反映着经济关系的意志关系。这种法的关系或意志关系的内容是由这种经济关系本身决定的。”

     2.资本主义所有制及其本质

     从历史上看,奴隶社会制度、封建社会制度和资本主义社会制度都是剥削制度,所不同的是,在不同的剥削制度下,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不同。在奴隶社会,奴隶主占有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并完全占有奴隶的人身和劳动成果,奴隶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是以剥削者对被剥削者的完全人身占有为基础的。在封建社会,地主阶级占有基本生产资料土地,而失地农民为了生存,不得不依附于封建主,地主阶级凭借超经济强制的方式对农民进行残酷的剥削,农民与基本生产资料土地的结合,是以农民对地主的人身依附为条件的。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而劳动者则一无所有,只能靠出卖劳动力为生。

     与以往的剥削制度不同,资本家与工人的关系不是完全占有,也不是人身依附,而是基于劳动者的完全的人身自由。正因为如此,资本家只能通过购买劳动力的方式,将出卖了劳动力的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在一起进行生产并取得剩余价值。在这里,生产资料和货币采取了资本的形式,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成为资本人格化的资本家,资本家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是资本雇佣劳动的关系。资本家凭借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在等价交换原则的掩盖下,雇佣工人从事劳动,占有雇佣工人的剩余价值,这就是资本主义所有制的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