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理工大学2022年函授学习课程-社会的文化结构(第四节)

院校:西安理工大学 发布时间:2022-07-29 16:46:04

     第四节 社会的文化结构


     “文化”作为哲学范畴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文化即“人化”,指人的有目的的活动所创造的财富的总和,既包括物质文化也包括精神文化以及社会的风土人情、习俗等一切人化的东西。而狭义的文化仅指观念形态的文化,即仅仅包括与精神生产有关的东西。作为社会结构的第三个组成部分,本节所说的文化仅指狭义的文化概念,即以精神生产为主要内容,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为主要目的的活动。社会的文化结构就包括由一切观念形态所组成的有机系统,包括艺术、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观念、宗教、哲学等有确定规范的系统化的社会意识及其联结形式。与政治上层建筑相对应,文化结构又常常被称作意识形态上层建筑、思想上层建筑或观念的上层建筑。而意识形态上层建筑、观念上层建筑等又都属于社会意识的范畴,因而有必要首先讨论社会意识。

     一、社会意识及其相对独立性

     社会意识不同于意识,后者与物质相对应,而前者与社会存在相对应。后者主要涉及哲学基本问题,而前者则涉及历史观的基本问题。社会存在是指社会生活的物质方面,包括人们的物质生产活动和物质生活条件。社会意识则是指社会精神生活的总和,包括了人的一切意识要素和观念形态,是一个统摄人类社会全部精神现象及其过程的有机系统。作为对社会存在的反映,社会意识有着复杂的结构。从意识的主体角度,社会意识可以划分为个人意识和群体意识。前者是个人独特的社会经历和社会地位的反映,而后者则是由一定数量人群所结成的人群共同体的共同意识。二者相互区别而又相互影响;从高低层次上看,社会意识又可以分为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前者是人们不系统的,自发的社会意识,表现为情感、习惯、成见、信仰等。而后者则是系统的、自觉的、理论化的社会意识,包括艺术、政治法律思想等。后者以前者为基础,又对其进行引导和制约;从与经济结构的关系来看,社会意识又可以分为属于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形式和不属于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形式。前者即我们所说的意识形态、观念形态以及狭义的文化。而后者是社会意识中的非意识形态部分,如自然科学等,我们在这一部分着重考察的是前者。

     社会意识的本质特征在于它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有什么样的社会存在,就有什么样的社会意识内容和形式,并且社会意识随社会存在的变化而变化。但是,社会意识又不是消极地适应社会存在,而是具有其相对独立性,这表现在:

     第一,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的发展变化并不具有完全的同步性。社会存在的变化并不必然会引起社会意识的变化,社会意识的变化常常会滞后或超前于社会存在的变化。在前一种情况下,社会意识可能会阻碍社会存在的发展,而在后一种情况下,则可能会预测到乃至促进社会存在的发展。当然这两种情况都是相对的,旧的、落后的理论和学说迟早会灭亡,而代之以适应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新的意识形态;而所谓超前的文化观念、意识形态也只有等到出现与其相适应的社会存在时才能实现。所以,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第二,社会意识的发展与社会存在具有不平衡性。一般说来,经济发展迅速的国家或地区,也应具有较高的政治和文化发展水平。然而事实往往并非如此,一个社会的文化发展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并非总是一一对应的,经济发展落后的国家或地区在社会意识发展方面却优于经济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情况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并不鲜见。

     第三,社会意识的发展具有历史继承性。每一历史时期的社会意识形式及其意识形态都与它之前的文化成果具有历史继承性,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形式上都是如此。一种新的社会形态的建立一定会摒弃为旧的统治阶级服务的意识形态、文化观念,但是并不会摒弃历史发展的全部文化成果。因为恰恰是由于这种历史的传承,才使得各个国家、民族的文化传统得以积淀,才有了历史上各具特色的民族文化和民族传统,也才形成了丰富多彩的现实世界和人类历史。当然,不能否认的是,文化传统的继承受到经济和政治的制约,因而具有相对独立性。

     第四,社会意识独立性最突出的表现在于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先进的社会意识会加速和促进社会的发展,而落后或反动的社会意识会对社会存在起到延缓或阻碍的作用。意识形态往往能把人们的经济、政治方面的利益、要求等内化为人们的思想、情感,尤其是在阶级社会中,统治阶级通过把自己的利益意识形态化来得到社会其他阶级的认同,从而实现自己的统治。而且,文化所具有的强大的精神力量往往能够转化成强大的物质力量,反作用于社会的经济、政治结构,对整个社会的发展、变化产生深远的影响。正如马克思所说:“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