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2022年函授学习课程-德育方法概说(第一节)

院校:江南大学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2-07-21 16:05:48

     第一节 德育方法概说


     研究德育方法,首先必须认识其本质内涵,把握其价值意义,并深刻理解其社会制约性,这是德育方法研究的基本逻辑起点。

     一、德育方法的内涵解读


     德育方法问题亦即德育“怎么教”和“怎么学”的问题,它所要研究的就是德育实施的手段和方式问题。德育方法的概念是对德育方法本质的高度概括,它直接关系到德育方法的性质和德育实施的成效。从目前我国研究现状来看,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对德育方法的概念进行了界定,比较有影响的观点如下:


     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编写的《教育学》认为:“德育方法是为进行思想品德教育而采取的各种影响方式的综合⋯⋯包括教育者的活动方法和受教育者的活动方法。”鲁洁、王逢贤主编的《德育新论》一书认为:“德育方法是为达到既定教育目标,教育者、受教育者参与德育活动所采取的各种方式的总称。”班华在《现代德育论》一书中认为:德育方法“是道德主体人格建构过程中,受教育者与教育者采取的诸方式的总称”。詹万生等人认为:“德育方法是为达成教育目标,完成教育任务,在教育原则指导下,运用各种教育手段,教师与学生相互作用的活动方式总和。”檀传宝教授认为,德育方法是指“学生和教师在德育过程中为达成一定的德育目标而采用的有一定内在联系的活动方式与手段的组合”。王玄武等人认为,德育方法是“为达到德育目的、实现德育目标、完成德育任务、落实德育内容所采取的各种手段、方式、途径和形式”。


     从上述关于德育方法的诸多概念中,可以看出学术界对德育方法的界定视角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从德育方法与德育方式的关系这一视角来定义德育方法。如各种方式的总称、活动方式的总称、影响方式的总称等,都属于这一类表述,它们倾向于把德育方法视为德育活动的一些细节、组成部分或具体的德育行为等。二是从德育方法与德育手段的关系来定义德育方法。如方式和手段的总和、方式和手段的组合等,都是这一类表现。德育方法离不开德育手段,但德育方法又不能等同于德育手段,德育方法在功能和意义上比德育手段要宽广得多;三是从德育方法内在构成要素上来定义德育方法。如德育方法包括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两方面的方法,德育方法包括教育者的施教方法和受教育者的修养方法等,都是这一类的表述方式。


     从表面上看,我国理论界对德育方法的理解大体上是一致的,即基本上都认为德育方法是德育方式的总和,德育方法就是德育手段,德育方法就是德育途径,甚至认为德育方法就是德育原则。既然如此,那么究竟何谓方式?何谓手段?何谓途径?何谓原则?它们与方法之间是何关系?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得到准确的认识和回答,也就很难科学地界定和理解德育方法的概念。但在事实上,人们几乎都回避了这个问题,都是在实践中根据自身不同的理解来掌握,这必然导致了对德育方法的概念界定看似一致,而实际上却存在着很大的差别,甚至还可以说是十分混乱。德育方法是实现德育目标的重要条件,然而在我国对德育方法的概念迄今仍有不同的认识,这就必然会导致具体的德育方法出现偏差,进而影响德育的实效性。为了更好地理解德育方法的概念,我们需要正本清源,认识和把握德育方法与以下几个概念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