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2年函授学习课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德育目标的价值定位(第三节)

院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发布时间:2022-07-20 17:09:40

    三、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德育目标的价值定位


    德育目标是目的与标准的统一,由于其反映形式是主观的,所以,有时较难与德育实践的客观现实保持一致,为了尽可能地使德育目标的主观设计与客观现实相符合,必须对德育目标的价值取向进行正确定位。

   (一)个人目标与社会目标的统一

    德育不仅是建立在对因果必然性认识基础上的目的性活动,它更是塑造学生灵魂的系统工程,直接影响到学校为社会输送的人才的品德质量与规格。在不同的社会、不同的时代,德育目标的性质和内容是不相同的。这种差异性在德育目标性质上,总体表现为社会本位目标与个人本位目标的对立。

    社会本位的德育目标是以社会利益需要为出发点来设计的。这种目标认为:社会价值高于个人价值,个人的存在与发展完全依赖于所属的社会。德国教育哲学家、社会学家纳托尔普(Natorp)认为,“在教育目的的决定方面,个人不具有任何价值,个人不过是教育的原料,个人不可能成为教育的目的”。依照这种观点,作为受教育目的统帅的德育目标,也肯定只能根据社会需要来制定,培养符合社会准则的公民,使受教育者社会化,以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至于个人的品德发展需要,完全可以置之不理。这种德育目标确认了德育的重要使命就是促使个体社会化的价值理念,但它完全无视个体自身品质发展的内在之需,极易把德育实践引向“见物不见人”的教育之路,其消极后果是所培养的学生主体意识泯灭,甚至丧失主体性。

    与社会本位论的德育目标相反,个人本位的德育目标强调受教育者个人价值的重要性,认为道德教育的目的在于提升个人的生存价值和生活质量,使之成为自主、自由的道德主体。比如,存在主义者强调,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殊存在,它不受社会关系的制约,因而每个人都有绝对的自由去进行“自我发现”“自我设计”和道德的“自我完善”。照此种观点,德育目标只能依据人的本性和道德需要来设定。由此观之,个人本位的德育目标具有反对德育的强行灌输和纯粹规范式的“就范式”德育目标的积极意义,但极端强调个人价值追求和自我实现,则会削弱德育的社会影响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