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2022年函授学习课程-人格障碍(第四节)

院校:广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2-08-20 09:12:56

     第四节 人格障碍


     一、人格障碍概述

     (一)人格障碍的概念

     人格障碍(Personality disorder)是指从童年或少年期开始,并持续终生的显著偏离常态的人格。这种人格发展的畸形与偏离状态,表现出固定持久的适应不良行为,亦称变态人格、人格异常、病态人格等。

     (二)人格障碍的特征

     人格障碍的特征主要有:①人格障碍患者开始于童年、青少年或成年早期,并一直持续到成年乃至终生。没有明确的起病时间,没有明显的神经系统形态学病理变化,不具备疾病发生发展的一般过程。②人格障碍患者心理特点紊乱与不定,并在人际关系方面难以与人相处,如表现出偏执、怀疑、自恋、被动性侵犯等;③人格显著的、持久的偏离了所在社会文化环境应有的范围,从而形成与众不同的行为模式。个性上有情绪不稳、自制力差、与人合作能力和自我超越能力差等特征;④人格障碍主要表现为情感和行为的异常,但其意识状态、智力均无明显缺陷。一般没有幻觉和妄想,可与精神病性障碍相鉴别;⑤人格障碍患者对自身人格缺陷常无自知之明,难以从失败中吸取教训,屡犯同样的错误,因而在人际交往、职业和感情生活中常常受挫,以致害人害己;⑥面对社会和外界对自己的不利及所遇到的困难等,都归结于别人的错误或自己的命运所致,这种外在归因的思维使其不承认自己的缺点,当然也谈不到行为上的改正;⑦对别人和包括自己的亲人在内的人没有责任感,对自己不道德和伤害别人的行为既无罪恶感也不后悔,表现出对自己一切行为的辩解与袒护;⑧人格障碍患者一般能应付日常工作和生活,能理解自己行为的后果,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理解社会对其行为的评价,主观上往往感到痛苦;⑨对周围任何环境和接触的人都表现出仇视、猜疑和偏颇的看法;⑩各种治疗手段效果欠佳,医疗措施难以奏效。

     总之,人格障碍是“行为的根深蒂固的适应不良类型”,在少年阶段或更早阶段即可发现,并贯穿整个生命过程。人格障碍患者的内心体验与正常人生活常情相背离,其外在行为明显地违反社会准则,故经常影响社会和他人,不仅给别人造成损失,而且也给自己带来痛苦。这种偏离常态的内心体验和行为模式,用医疗、教育或惩罚措施都很难从根本上改变。

     此外,对那些原来人格发展正常,到成年以后由社会心理因素造成的人格异常称为人格改变;而因脑部器质性疾病损害造成的人格异常称为器质性人格综合征或类病态人格。这些都不属于人格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