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2022年函授学习课程-公务员辞职的条件(第二节)

院校:合肥学院 发布时间:2022-08-16 14:01:51

     二、公务员辞职的条件


     辞职的条件是指公务员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行使辞职的权利。公务员辞职的条件在法律上可以分为肯定性条件(或者称“积极性条件”)和限制性条件(或者称“消极性条件”)。采取正面列举的方法规定的有效条件称为肯定性条件,也就是允许公务员辞职的条件;采取反面排除方法规定的条件称为限定性条件,即不允许公务员辞职的条件以外的,都是可以允许的条件。

     一般来说,国外公务员在强调个人权利的环境中,选择职业比较自由,辞职比较容易。社会流动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备,有利于公务员辞职并容易获得保障。其次,事务类公务员职业稳定,待遇较好,较有荣誉感,公务员很少有辞职或被辞退的。

     我国《公务员暂行条例》只规定了辞职的限制性条件,即除此之外公务员都有权辞职。《公务员法》结合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在规定了辞去公职的限制性条件的基础上,也规定了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辞去领导职务的肯定性和义务性条件。特别是引咎辞职,是《公务员法》的新规定。为了让国家机关和公务员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防止权力滥用,《公务员法》规定官员若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或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都应引咎辞职。

     (一)公务员辞去公职的限制性条件

     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这种情况主要指:一是新录用或者调入的公务员自任职起五年内(含试用期)不得提出辞职;二是公务员经所在单位专门送出培养,经专门培训或其他法定的原因,双方签订协议确定一定服务年限的,在规定的期间内不得辞职。

     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解密期限的。这类公务员掌握着影响国家安全、经济利益等秘密,辞职会把国家秘密带出去,很容易泄密,给国家利益带来损失。因此,规定必须在脱离原岗位且过了解密期后方可辞职。这是对国家安全的负责。

     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重要公务一般不可以中断,要保持连续性才能保证效率和结果,或者有些重要任务需要专业人才来做。从事这些工作的公务员如果在任务进行过程中提出辞职会耽误工作,给国家造成损失。所以,担任这些重要任务的公务员必须把正在进行的工作完成后才能辞职。

     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如果这类公务员在司法程序尚未结束时辞职,那么,可能会影响调查的顺利进行,可能会逃避应当承担的责任。所以,必须等司法程序终结后才可以辞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公务员法》使用了列举式的规定,但是实际情况是复杂多变的,法律未必一一包括在内。因此,为了防止遗漏,以本规定来弥补列举不全的各种情形,这样,既为将来出现特殊情形的解决留下了灵活的余地,也留下了立法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