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学院2022年函授学习课程-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特点(第一节)

院校:普洱学院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2-08-14 16:38:28

     二、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特点


     (一)义务和权利的统一性

     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是统一不可分割的,权利是公务员尽义务的前提,没有权利,公务员就不能尽义务;义务是公务员实现权利的限制条件,要实现权利就要尽义务,公务员不得滥用权力。只有公务员履行义务,才能保证工作目标的实现。如果不履行义务就将失去相应的权利,公务员的权利就得不到保障。为了保障公务员更好地履行职责,国家要保障公务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和损害。

     (二)义务和权利的身份性

     公务员具有双重法律身份:一方面,作为普通公民,享有法律所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另一方面,由于其所具有的公务员身份,享有一般公民所不具有的权利和义务,即《公务员法》因其身份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与其职务密切联系在一起。一旦失去公务员的身份,其所享有的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就会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