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2022年函授学习课程-法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第二节)

院校:暨南大学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2-08-14 16:16:39

     四、法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


     法国、日本、德国总结和仿效英、美等国公务员制度,建立起自己的国家公务员制度。法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始于拿破仑。拿破仑执政时期,草创了公务员制度的雏形:①建立等级制。1809年,法国第一次把公务员的等级同工资联系起来,并以进入行政部门的任职时间,在行政部门中的地位及过去在行政部门以外的工作经历作为划分等级的标准。②规定在行政部门实行严格的纪律。③颁布了某些适用于所有公务员的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确立了统一培训的原则,统一了行政部门的工作方法,据此还建立了相应的行政法院。④创办了许多培训官吏的专门性和综合性的技术学校,使这些学校成为培训官僚队伍的摇篮。随着工业革命的发展和成熟,经济活动、电气事业及交通运输被列入政府管理之列,使政府职能不断增加,其性质日趋复杂,原有的官僚体制逐渐被高效的专业化现代公务员制度所取代。

     从19世纪到20世纪前半叶,法国政府陆续建立了一些文官管理制度,主要有:1853—1859年退休法;1905年关于纪律的规定(其中规定公务员受处分时有权看到宣布这个处分的文件);1913年的转调法(规定了公务员在各行政部门之间调动的条件)等。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法国政府颁布了两项重要法令,规定各县市政府公务员的选拔、升迁及惩戒等办法。到第三共和国时期,该制度已具相当规模,形成了有这样一些特点的人事制度:在选用官吏时注重人才;官吏所必须接受的教育与训练由各用人机构自选决定;公务人员的任用须经公开竞争考试,考核科目则注重业务技能,而不是一般的通才教育,并适当放宽投考年龄的限制等。

     法国现代公务员制度的确立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改革旧的公务员规章条例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1945年10月,法国成立文官管理局(也称公职管理总局,隶属总理府),负责文官的宏观管理和决策指导,具体业务则由各部人事机构承担;同年,又建立了国立行政学院,以统一文官的考试录用和高级文官的培训。1946年10月5日,法国国民议会通过了政府拟定的《公务员总章程》(《公务员法》),该章程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了有关公务员的招收与录用、职业培训、晋升与调动、工资与福利、惩戒等方面的条款,设置公职最高委员会,还规定财政部的预算总局也参与管理人事行政事宜。章程中包含着某些民主的内容,基本上反映了法国公务员长期以来的愿望和要求,从而建立了现代公务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