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投资管理
D.法尼(Dieter Farny)将保险投资分为两种形式:第一种是由保险公司经营保险业务所引发,同时又服务于保险业务的投资活动;第二种是将投保人视为资本市场的参与者,将保险公司视为金融机构(中介),将保险合同视为一种证券(金融工具),投保人通过购买保险进行的投资活动。①我们这里讲的投资管理即保险人的投资活动。保险投资是保险人在组织经济补偿的过程中,对聚集的保险基金加以运用,从而使保险基金保值和增值的活动。
(一)保险基金的构成
保险基金主要由保险公司的自有资本金、非寿险责任准备金和寿险准备金三部分构成。
1.自有资本金
保险公司的自有资本金包括注册资本金(或实收资本)和公积金。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一般由《保险公司法》规定,在开业时可视作初始准备金,在经营期间又是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或承保能力的标志之一。
公积金是保险公司按《保险公司法》的规定从历年的利润中提存,它和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共同构成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或承保能力。
2.非寿险责任准备金
非寿险的基本特点是短期保险,保险期限是一年或一年以内,保险业务从性质上看具有补偿性。非寿险责任准备金分为三大部分:保费准备金、赔款准备金和总准备金。
(1)保费准备金。保费准备金又称未了责任准备金或未满期责任准备金。保险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签发保单后入账的保费称作入账保费。假定会计年度与日历年度一致,那么,在当年满期的保单,其对应的入账保费称已赚保费;在当年未满期的保单,其对应的入账保费则称为未赚保费。未赚保费部分即为保费准备金。该项准备金一般由保险人按照《保险法》或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比例提取。严格按照会计年度计算每张保单的未赚保费,这无疑是相当困难的,且工作量太大。因此,一般都采用按当年入账保费的50%(比例法)提留保费准备金,结转至下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