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技大学2022年函授学习课程-劳动争议的解决方法(第三节)

院校:江苏科技大学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2-07-06 15:01:29

    第三节 劳动争议的解决方法


    劳动争议亦称劳动纠纷。它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狭义的劳动争议指因执行劳动法或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规定而引起的争议。广义议。的劳动争议不仅包括因执行劳动法或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规定而引起的争议,还包括因制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产生的争议。劳动争议的产生一般有以下原因:

    第一,劳动争议的内容是以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为标的的。

    权利义务的基础在于劳动法律、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组织内部劳动管理规则的规定或约定,是否遵循法律规范和合同规范是劳动争议产生的直接原因。劳动权利义务的内容涉及就业、工资、工时、劳动保护、保险福利、培训、民主管理、奖励惩罚等方面,内容复杂,任何一种不规范的行为就有可能产生争议。

    第二,劳动争议的实质是劳动关系主体的利益差别而导致的利益冲突。

    市场经济的物质利益原则的作用,使得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既有共同的利益和合作的基础,又有利益的差别和冲突。劳动争议的实质是劳动关系主体的利益差别而导致的利益冲突。只要是市场经济体制,只要劳动关系当事人有相对独立的物质利益,劳动争议的产生就具有必然性。

    一、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

    从法律角度看,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经过了建立、中止、恢复及发展四个阶段,目前处于发展阶段。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劳动制度改革的发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应运而生。此后颁行的《劳动法》又以第十章的专门规定确立了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充实和完善了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审判等争议解除程序在内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鉴于篇幅有限,这里只重点介绍劳动争议中调解、仲裁和诉讼的主要途径。

   (一)劳动争议调解
    1.劳动争议调解的概念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自愿就争议能及时得到解决的一种活动。劳动争议调解是在第就争议事项达成协议,#川持下达成的,不同于双方自己达成的协商和解。

    2.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是指依法设立的履行劳动争议调解职责或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社会结构。《劳动法》第80条规定,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10条规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11条规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热心调解工作,联系群众、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成年公民担任。

    3.劳动争议调解的申请和受理
   (1)劳动争议调解的申请,这是启动调解程序的第一步,申请调解是自愿的。申请的形式,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12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2)劳动争议调解的受理。劳动争议调解的受理是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在收到劳动争议当事人的申请后,经过审查,决定接受申请,启动调解的行为。

    当事人在弄清自己的争议属于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后,应尽快及时向其申请调解。有关规定要求当事人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调解申请。
 
    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当事人应当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盖章,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劳动争议调解的终结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劳动争议,有以下两种结果:

    一是达成调解协议而终结调解。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由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争议事项、调解结果。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14条规定,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二是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或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而启动新的处理程序。调解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调解的目的是用一种灵活、简便、柔性的机制,尽快解决劳动争议,调解要讲究效率。为防止久调不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14条规定,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依法申请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15条规定,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16条规定,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