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函授《金融学》学习课程-保证合同概述

院校:浙江工业大学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0-04-17 11:49:58

    保证合同概述

    在经贸和金融活动中,需要银行、企业开立保函或者设定担保时,通常由债权人提供保证合同。保证合同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用以确定有关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保证合同的性质决定保证合同的主体必须是三方,即保证人、债权人、债务人。三方当事人之间存在三个法律关系: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这个关系中,保证人受债务人的委托,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为债务人在主合同中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是债务人作为委托人,保证人作为受托人,保证人接受债务人的委托,担任保证人形成的委托关系;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是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主合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保证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它的从属性表现在,保证合同的订立是以主债务合同的存在为生效的前提和条件;其所承担责任的范围和标准与主债务合同的范围和标准相同;主债务消灭,保证责任也得以解除;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也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