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师范学院函授金融学学习课程-企业债券的发行

院校:内江师范学院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0-03-19 18:53:34

    企业债券的发行

    1.发行人

    企业债券的发行主体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发行资格

    (1)企业规模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2)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国家规定;

    (3)具有偿债能力;

    (4)企业经济效益良好,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3年盈利;

    (5)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发行审核

    按照《企业k债券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计划委员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拟订全国企业债券发行的年度规模内的各项指标;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i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执行。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受国家计划发行规模的限制,要经过配额审核与发行审核双重审核。

    4.发行方式及程序

    根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应当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我国企业债券的发行采用包销和代销两种方式,即先由某家证券经营机构同发行债券的企业签订承销协议,企业拟发行的债券由该机构承销,未销完部分按协议规定处理。此外,对于- 些数额较大的企业债券,多采用组织区域性长销团承销的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1)证券承销商审查发行债券的企业的发行章程和其他有关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后,与企业签订承销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

    (2)主承销商与分销商签订分销协议,协议中应对承销团成员在承销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等作出详细规定。

    (3)主承销商与其他证券经营机构代销协议,未销出的部分,可退还给主承销商。

    (4) 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

    (5)各承销团成员利用自2的销售网络,向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投资者销售。

    (6)在规定时间内,承销商将所筹款项转到企业的账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