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函授《法学》学习课程-盗窃、侮辱尸体罪

院校:南京中医药大学 发布时间:2020-07-15 09:12:46

    盗窃、侮辱尸体罪

    盗窃、侮辱尸体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份取尸体或者公然侮辱尸体的行为。本罪的客体是社会风尚,行为对象是尸体。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或者侮辱尸体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所谓“查窃”,是指行为人以秘密方式,将尸体从原位移走,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所谓“街脖”,是指对尸体进行猥亵、毁损、奸尸等行为。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他人的尸体而故意进行侵害。行为人的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根据《刑法)第302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