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山东大学2021年度学历继续教育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院校:山东大学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1-05-31 15:13:16

各学历继续教育教学单位、工作人员及教师:

为调动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有关教学单位、工作人员和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发挥模范典型的示范作用和带动作用,促进学校学历继续教育质量发展、内涵发展,进一步完善学历继续教育教学工作体系,继续教育学院将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2021年学历继续教育评优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办法

       (一)评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覆盖学校学历继续教育工作。

(二)评优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成立学历继续教育评优评选工作小组进行统一审核评定。

(三)各教学单位根据评优条件负责考察、推荐,或教师个人申报。继续教育学院将材料汇总后,提交评优评选工作小组,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进行评审。

(四)拟获奖名单将进行公示,进一步听取意见。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该评优表彰资格。

(五)继续教育学院对评选出的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教学组织单位、教学名师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二、奖项设置

(一)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教学组织单位

拟设置奖项3个,颁发“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教学组织单位”奖牌。

(二)学历继续教育先进个人

拟设置奖项3人,颁发“学历继续教育先进个人”证书,奖励奖金并增加国内培训研修机会。

(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名师

拟设置奖项10人,其中课程设计名师4人,教学组织名师5人,教材编写名师1人,颁发“学历继续教育教学名师”证书,奖励奖金并增加国内培训研修机会。

三、参评条件和评选标准

   详见附件1《山东大学学历继续教育评优表彰标准》。

四、申报流程

(一)本次申报可由各教学单位组织统一申报,也可由教师个人单独申报。请填写附件中的申报表,申报材料由各教学单位继续教育工作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于6月18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办公室(洪家楼校区法学楼202),电子版发至wljx@sdu.edu.cn,邮件以教学单位名称+评优申报命名。

联系人:梅老师  董老师

联系电话:88364187 88369972

(二)请各单位或个人按时提交推荐材料,逾期不报送视为自动放弃。

(三)评选结果及表彰安排请关注后续通知。

 附件1:学历继续教育评优表彰标准.docx

 附件2:山东大学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教学组织单位申报表.docx

 附件3:山东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

 附件4:山东大学学历继续教育教学名师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