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科技学院函授金融学学习课程《证券公司关于分支机构的设立》

院校:郑州科技学院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0-03-28 13:06:02

    证券公司关于分支机构的设立

    1.证券公司可以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申请设立分公司、证券营业部、证券服务部等分支机构;

    2.综合类证券公司需要设立专门从事某一证券业务的子公司的,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核定的业务范围内提出申请。综合类证券公司持有子公司股份不得低于51%,不得从事与控股子公司相同的业务;

    3.设立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子公司,以及从事证券承销、上市推荐、财务顾问等业务的投资银行类子公司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

    (2)具备相应类别证券从业资格的从业人员不少于10人;

    (3) 符合综合类证券公司的相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