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函授《工程管理》学习课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程序

院校:内蒙古工业大学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0-06-10 09:48:57

    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程序

    国家计划部门将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过程分为五个阶段,即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竣I验收阶段。而环境保护部门在前两阶段实施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后三个阶段实施“三同时”管理。

    (1)项目建议书阶段

    建设单位向计划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时,必须按当地规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细则规定的权限,向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相关职能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审批该市目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项目建议书的审查会,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对选址、工艺方案及招家取的防治污染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2)可行性研究阶段

    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完成。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该项目的规模、生产工艺、拟选厂址环境现状等情况确定该项目是否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通知建设单位。确定不做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填写环境影响调查表报相关职能部门:确定做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建设单位首先应委托持证单位编写环境影响评价大纲,评价大纲编写后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查,相关职能部门对评价大纲提出市查意见并书面批复建设单位后,建设单位根据批准后的大纲与评价单位签订合同,开展评价,编写报告书。

    报告书完成后并经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预审后报相关职能部门。相关职能部门接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后,在规定期限内批复或签署意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对未经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计划部门不办理设计任务书的审批手续,土地管理部门不办理征地手续,银行不予贷款。”根据这一规定,相关职能部门批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后,计划部门才能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规划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才能办理拨地、征地手续。

因此,相关职能部门应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并就报告的环境保护内容提出审查意见。

    (3)设计阶段

    建设项目的设计一般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经建设主管部门会同计划部门、规划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动工建设,环保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初步设计被批准后,建设单位应会同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中落实环境保护工程的设计。

    (4)施工阶段

    建设项目开始施工后,须在年度计划中落实环境保护工程的进度与投资。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防止施工污染扰民的具体措施。建设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修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环境,环保相关职能部门在必要时深人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初步设计环境保护篇未经环保相关职能部门审查批准而擅自施工的,相关职能部门可责令其停止施工,补办审批手续外,对建设单位及其单位负责人处以罚款。

    (5)试生产及峻工验收阶段

    建设项目建成后试生产或使用前,相关职能部门一般要 到现场检查是否具备试生产条件,确认试运行期限并对验收临测污染项目及监测点位置、取样频次等提出要求。

    试运行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半年, 超过半年的应该经环保相关职能部门同意,试生产期间超标排放污染物应按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对长期运行达不到设计要求并造成环境污染的,相关职能部门有权强制建设单位停止试运行。试运行期间,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要求后,建设单位应委托市或区(县)监测站校事先确定的监测方案进行验收监测,并提出独收监测报告。试运行期满,建设单位应填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审批表),并连同验收监测报告一并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批。相关职能部门批准“验收审批表”后,即表示该工程已经通过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经批准的“验收审批表”是国家对建设项目正式验收的主要依据之一。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擅自投人使用的,相关职能部门有权令其停止使用或期限改进,补办手续并处以罚款。

    建设单位在工程验收后正式生产或试用期间,要对环境保护设备加强运行管理,使其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