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函授《保险学》学习课程-保险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院校:汕头大学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1-04-08 11:49:08

    保险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按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保险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协商

    协商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法律、政策的规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求大同、存小异来解决纠纷。

    (二)调解

    调解是指在合同管理机关或法院的参与下,通过说服教育,使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平息争端。调解解决争议必须查清纠纷的事实、分清是非责任,这是达成合理的调解协议的前提。调解必须遵循法律、政策与平等自愿原则。只有依法调解,才能保证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愿意调解,就不能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立或调解后又反悔,可以申请仲裁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三)仲裁

    仲裁是指争议双方依照仲裁协议,自愿将彼此间的争议交由双方共同信任、法律认可的仲栽机构的仲裁员居中调解,并做出裁决。仲裁方式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予以执行。

    (四)诉讼

    诉讼是指争议双方当事人通过国家审判机关一人民法院进行裁决的一种方式,它是解决争议时最激烈的一种方式。当事人双方因保险合同发生纠纷时,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直接请求法院通过审判给予法律上的保护。当事人提起诉讼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效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