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工业学院函授《金融学》学习课程-存款的含义

院校: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培训 发布时间:2020-04-15 07:57:28

    存款包括两方面的含义:

    一方面是指货币资金的所有者或者合法持有者,即存款人将其所有或合法持有的资金存入有资格经营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按照与存款人之间的约定,以及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向存款人偿付本金和利息的业务;

    另一方面则是指存款人存入金融机构账户上的货币资金。

    从存款的概念中我们可以看出,从实质上讲,存款是存款人将货币资金以特定的方式,在一定时间内让渡给了金融机构。因此,当存款人将货币资金存人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后,他们就成为金融机构的债权人;而对于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而言,存款则形成了它们对存款人的负债。尽管各种不同类型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吸收存款的范围、种类和期限各不相同,但在一般情况下,存款是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重要来源,也是它们的一项主要的负债业务。

    (1)吸收存款的主体只能是经国家金融管理当局批准经营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以及未经国家金融管理当局批准经营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不能吸收存款。

    (2)存款人基于存款关系的形成而对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享有存款人的权利。对于即将存入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而言,存款人既可能是它的所有者,也可能是它的合法持有者,但这均不影响存款人对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所享有的作为存款人的权利。

    (3)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与存款人之间因存款所形成的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金融机构基于存款合同而取得存款人的资金,并依照与存款人的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偿付本金料利息的义务;而存款人则依照约定和法律规定享有请求金融机构偿付存款本息的权利。

    (4)存款的吸收以及支取使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与存款人之间因存款所形成的关系虽然是一种合同关系,但是,金融机构吸收存款的范围种类期限等,与金融机构创造信用的能力密切相关,而存款人存取、使用存款的方式又会对社会的经济秩序和金融秩序的稳定造成影响。因此,有资格经营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并非能吸收所有的存款,其吸收存款的范围、种类期限等都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存款人存取、使用存款的方式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