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桥学院函授《经济学》学习课程-晚清时期的财政制度

院校: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培训 发布时间:2020-05-29 08:20:23

    晚清时期的财政制度

    1792- 1808 年的十七年间,中英贸易数字表明中方收入高达800万英镑,合3200万元。鸦片大量输人后,1800 1840 年间,白银外流2.5亿3亿。 鸦片战争前夕,中国每年白银外流量保守估计1000万两,是清政府年收人的四分之- 。白银外流造成两个严重后果: (1)银贵钱贱。1820 年,纹银一两折合铜钱 1000文,1832年为1350文,1839年则为1600文,造成银价上涨银贵钱贱。(2) 财政枯竭,国库空虚。18世纪初,户部存银20000万两。乾隆时增加到7000万两。而到了1820 年,仅存1000万两。由以上可知鸦片不但造成中国税收不足,更打乱了货币制度。

    财政制度由元走向二元, 清初,清政府建立 了中央集权型的财政体系,财权由户部掌握,税收由户部统一制订,开支由户部统-核销。地方没有财政权,各省的经费由户部拨给各省布政司各省没有独自的“地方收支”。鸦片战争后,国库亏空,财政矛盾凸显,1850年户部实际存银只剩187万两,各省亏空情况严重。太平天国事件后,中央集权型的财政体系已经名存实亡。甲午战争后,清政府为了支付赔款,把还款本息分到各省,只要各省能保证偿还款项,默许地方采取一切办法,这就等于下放了地方税收的范围、税率及征收办法的权限。于是地方扩大税项、提高税率,中央权力被架空。1900 年,在户部提出的非正式预算项目中把丁潜、盐课、盐厘、关税、厘金以及各种捐输税杂等收人,不再列人“中央人款”而划人“地方人款”中。此变化结束了国家财政高度中央集权的格局,形成了中央与地方分权并存的二元财政管理模式。

    财税收入的扩张。从鸦片战争到民国成立,清政府赔款金额共近十三亿两。19世纪60年代开始一连串的洋务运动,每年也约支出两千余万。这些费用最终都体现在了财政收人的扩张上,主要有四种形式。一是 创设新的项目收人。

    (1)厘金。即行商的行经水陆关口的货物通关税。

    (2) 洋税。又叫海关税,不过关税方面因为不平等条约的束缚,关税制订掌握在列强手中。

    (3)鸦片烟税。分为“洋药税”、“土药税”,分别是外国进口的鸦片和中国国产的鸦片。

    (4)赌捐。在规定的四种赌博上进行抽捐。二是举借内外债。三是发行纸币和大钱。1853- 1861 年,但清政府因为滥发纸币和大钱,从社会上捞取六千万两白银,损害人民极大。四是新型企业收人。清政府兴办的各种新式企业,虽然收益不多,但仍提供一些收入。虽然税收不断扩张,但因不断的战败赔款,特别在甲午战争后清政府严重的人不敷出,如1899年收人8800万两,支出1.01亿两,赤字1300多万。1903 年收入1.05亿两,支出1.35亿两,赤字3000万两。1911年收入2.97亿两,支出3.81亿两,赤字8000万两;严重收支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