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大学函授金融学学习课程-收购兼井的基本概念

院校:武汉工程大学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0-03-21 09:54:58

    收购兼井的基本概念

    与并购的含义密切相关的三个概念是合并、兼并、收购。通常讲的合并(Consolidation)相当于我国《公司法》中的“新设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成一个新的企业,特点是伴有产权关系的转移,多个法人变成-一个新的法人(新设公司),原合并各方法人地位都消失,用公式表示就是A+ B=C.一般意义上的兼并(Merger) 则相当于我国《公司法》中的“吸收合并”,即A公司兼并B公司,A公司保留存续(称为兼并公司),B公司解散(并入A公司,称为被兼并公司),丧失法人地位,用公式表示就是A +B=A.而正统意义.上的收购(Acquisition) 专门是指A公司通过主动购买目标B公司的股权或资产,以获得对目标B公司的控制权,收购后两个企业仍为两个法人,只发生控制权转移,通常也只进行业务重组而非企业重组。

    从经济意义,上而不是法律意义上讲,这三种方式通常并无大的差别。我们经常讨论的并购(M&A)系指上述三个概念的全部或部分含义。企业并购活动是在- -定的财产权利制度和企业制度条件下进行的,在企业并购过程中,某一个或某一部分权利主体通过出让所拥有的对企业的控制权而获得相应的收益,另一个或另一部分权利主体则通过付出一-定代价而 获取这部分控制权。企业并购的过程实质,上是企业权利主体不断变换的过程。

    并购机制是一种利益分配机制, 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的成功企业并购行为必然伴随着可支配资源向高效企业的集中。并购的过程同时也就是企业重组的过程,通过并购与重组,企业可以重新整合资源,获得新的发展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