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学函授《法学》学习课程-军人叛逃罪的概念和特征

院校:西南石油大学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0-08-15 11:10:13

    军人叛逃罪的概念和特征

    军人叛逃罪,是指军职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职守,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行为。本罪的主要构成特征是:

    (1)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的军事利益以及对军人的出人境管理,军人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必然危害对出境军人和军人出境的管理活动,并危害国家的军事利益。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的非敌对国家、地区,或者在境外叛逃,所谓“履行公务”,是指接受组织的委托和指派履行公共事务的活动,所谓“擅离岗位”,是指不经请示和允许,擅自离开履行职责的位置,所谓“叛遗”,是指逃往国外、境外不归或滞留国境外不归,以及逃往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因触犯我国刑律,为逃避制裁,逃往国外、境外的视为叛透,所谓“情节严重”。是指组织、策划多人叛逃的:煽动多人叛逃的:中级以上指挥人员叛逃的,因叛逃影响重要军事任务完成的等。

    (3)本罪主体,为正在履行公务的军职人员,因此,如果军职人员不是在履行公务期间逃越国(边)境的,不成立本罪。

    (4)本罪主观方面,行为人有叛逃的故意,其动机可能有多种,如逃避惩罚、贪图享乐,等等,不论出于何种动机,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