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师范学院函授《保险学》学习课程-缴纳保费的义务

院校:河北科技大学研究生培训 发布时间:2021-04-08 10:59:22

    缴纳保费的义务

    缴纳保险费是投保人最重要的义务。投保人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法缴纳保费。根据险种的不同,投保人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来缴纳保费。保险费通常以现金缴纳为原则,但经保险人同意,也可以票据或其他形式为之。根据保险通例,保险费的缴纳可以由投保人为之,也可以由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为之。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也可以代投保人缴纳保险费,但他们并不因此而享有保险合同上的利益,保险人也不能在其缴纳第一次保险费后,请求其继续给付,而只能向投保人做出请求。

    缴纳保险费与合同效力的关系,通常由当事人约定。一般来说,财产保险合同采用一次缴纳保费的形式。保险合同可以从投保人履行保险费缴纳义务之后生效,也可以在缴纳保险费之前就生效;在人身保险合同中,通常采用分期缴纳保险费的方式。如果投保人未能依照合同规定履行缴纳保险费的义务,将产生下列法律后果;

    第一,在约定保费按时缴纳为保险合同生效要件的场合,保险合同不生效。

    第二,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可以请求投保人缴纳保险费及迟延利息,也可以终止保险合同。

    第三,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如果投保人未按约定期限(包括宽限期在内)缴纳保费,保险人可进行催告。投保人应在一定期限内缴纳保险费,否则保险合同自动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