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函授《法学》学习课程-倒卖车票、船票罪

院校: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0-07-13 08:50:42

    倒卖车票、船票罪

    倒卖车票、船票罪,是指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行为是“倒卖”,即先行购人再予出售的行为,其行为对象是真实、合法的车票,船票,其他交通工具的票证不成立本罪。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5000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属于本罪“倒卖车票情节严重”.②根据《(刑法》第227条第2款和第231条的规定,犯本,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1倍以上5信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铁路职工倒卖车票或者与其他人员勾结倒卖车票:组织倒卖车票的首要分子;曾因倒卖车票受过治安处罚两次以上或者被劳动教养一大厦上,两年内又倒卖车票,构成倒卖车票罪的,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