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专升本函授学习课程《房屋转租的概念和意义》

院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发布时间:2020-02-15 11:49:34

    房屋转租的概念和意义

    房屋转租与房屋出租是两个密切相关的法律概念。房屋转租是指在房屋租赁关系存续期间,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所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给他人的行为。在房屋转租关系中,原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为转租人,接受转租的第三人为次承租人。

    二者之间形成新的租货关系后,原出租人(房屋所有权人)与转租人(原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关系继续存在,转租人要继续向出租人履行合同,但作为租赁合同标的物的房屋已有偿地转移给次承租人实际占有和使用。

    房屋转租作为合理利用房屋的客观要求,其存在有其必要性与合理性。因房屋属于不动产,其占有与使用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当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后,在合同有效期间承租人不能履约或不能有效地利用承租房屋时,转租便可以大大提高房屋的使用效益;急需房屋者的生产、生活需要也可以由此得到满足。就此而言,房屋转租可以避免或减少房屋财产的浪费,使房屋资源得到有效配置和充分合理的利用。

    我国《合同法》第224条明确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7条也明确规定,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其承租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人。这些规定为房屋转租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对于规范转租行为、维护正常的房地产交易秩序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