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专升本《银行信贷管理》第六章第六节学习课程-合同变更或解除

院校:河南城建学院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19-11-08 15:06:23

    二、合同变更或解除
    借贷合同依法订立以后,当事人就必须全面履行各自在合同中所承担的义务,直至所有的义务履行完毕。但是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允许进行合同变更或解除的。这些情况包括:
    1.当事人经过协商一致,自愿变更或解除合同这种对合同设立、变更和察止的自愿原则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但不应损害第三方和社会的利益。
    2.签订的合同有悖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使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继续履行,从而需要加以变更或解除。
    3.由于借款人经营上的原因而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如借款人关闭、停产、装产、合并、兼并、破产、倒闭的。但只要借款人有部分履行能力,或保证人,或错款人、保证人的债务接替人有履行债务能力的,就不应变更或解除合同。
    4.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对于这类人力所无法抵抗的突发性事件(自然的比如地震、洪灾、风暴、火灾等,社会性的比如战争、罢工、暴乱等),当事人或是在事前不能预料,或虽能预料但尽最大努力后仍无法与之抗衡。
    5.当事人一方违约而使合同中有关条款的继续履行成为不必要。在这和情况下,如果要求非违约方继续履约将损害其权益。比如,如果银行发现借款人挪用贷款,银行即可限制或终止借款人对剩余贷款本金继续提取的权利。
    合同的变更是对原合同中有关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合同的变更必须以有着成立的合同为对象。合同变更后,当事人应按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履行。一数来讲,合同的变更不涉及已经履行的部分。只能对未履行部分发生效力。但当事人一方对合同变更之前遭受的损失,可要求对方予以补偿。通常对贷款合同要更的部分有;增减贷款金额、修改贷款期限,调整贷款利率等。
合同的解除是原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消失。合同的解除也必票以有效成立的合同为对象。合同的解除行为是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可以是当导人各方的协商一致、也可以是有解除权的一方行使解除权。合同的解除使得合同关系归于消失。该关系消失的效力,可以是自解除之时起向将来爱生,我可以图向以往发生。
    变更或解除贷款合同时应注意:
    1.其程序与合同订立的程序一样,也要经过要约和承诺阶段,最后达成新前协议。如果协议不成、原来的合同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仍须认真履行
    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而导致合同变更或解除的,应该提供相成不可镜分的有效证明。
    3.贷款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如果原合同的订立是经过公证、核准登记、第三人证明、具备某些文件等特殊程序的,则在变更或解除时也应经过相应的程序。
    4.如果由于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使当事人一方遭受了损失,除法律规定的可免除责任外,受损失方拥有要求责任方赔偿损失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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