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领导者集体
行政领导者集体也称为领导班子,是由若干负有特定职责的领导者组成的集体。行政领导者集体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一定程序组织起来的,一般有法律或规章制度规定的任期限制。行政领导者集体因其层级和职权范围的不同,具有不同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和名称。
同时,不同的领导者集体在公共行政中的地位亦不尽相同。我国公共行政组织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实行首长负责制。行政领导者集体召开会议,讨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由该级公共行政组织的主要领导人召集和主持。行政领导者集体的主要作用是依靠集体智慧,讨论决定公共行政中的重大问题。其中,体现了公共行政中的民主集中制、首长负责制和集体领导制相结合的原则。
领导者集体在公共行政活动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领导作用,是公共行政的决策、指挥核心。实践证明,在公共行政组织中能否建立起一个坚强的、精干的行政领导者集体,能否充分发挥领导者集体的作用,是一个关系全局的根本性问题。行政领导者集体能否正常运作并始终保持最佳状况,不仅取决于每个领导成员的素质,在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其结构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科学化的要求。研究行政领导者集体结构的科学化、合理化,对于提高领导效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所谓行政领导者集体结构的科学化、合理化,就是要求行政领导者集体中各种不同素质、经验、年龄和各种不同的专业、知识的人才的比例要达到一个合理的结构。要实现这一目标,配备行政领导 者集体时,就必须从行政管理的实际出发,充分考虑行政领导工作的特点和需要:
第一,专业知识结构。专业知识结构是指由职责、任务决定的行政领导者集体中各类专业人员的组成状况。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学科和专业不断分化,分支学科不断出现。行政领导者集体是综合决策机构,决策对象涉及多学科、跨学科的知识。为了使行政组织的决策合理、正确、高效,行政领导者集体就必须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
第二,领导能力结构。行政领导者集体要处理各种各样的工作,同上下左右发生各种各样的联系。因此,在行政领导者集体中,需要有各个方面具有特长的人才。
第三,成员年龄结构。年龄结构是指领导集体成员的年龄的组合状态。年龄结构的合理化,不是单纯对行政领导成员的个体年龄限制,而是要求整个领导者集体形成合理的梯队结构,使领导者集体处于不断发展的动态平衡中,有利于新老交替。
第四,性格气质结构。在一个合理而完整的行政领导者集体结构中,领导成员的性格气质应当是协调的。行政领导者集体成员应该谋求在不同气质之间的相容性,尽量减少内耗。为增强凝聚力,一般说来,一个行政领导者集体中应该有一个主导型人才。这种人才善于深刻认识自己,意志坚强,富于创造,在群体中是角色的传递者,对立和矛盾的斡旋人,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影响其他人,影响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