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师范学院函授《法学》学习课程-滥用职权罪的认定

院校:集宁师范学院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0-08-14 09:43:56

    滥用职权罪的认定

    (1)罪与非罪的认定。认定本罪,应当将本罪与般滥用职权违法行为加以区别。区分二者的关键在于损失是否重大。如果滥用职权的行为仅仅造成了一般损失,则按一般违法行为,对行为人给子相应的行政、党纪处分:造成的损失达到了重大程度的,按犯罪处理。

    (2)罪质的认定。本罪与特定主体滥用职权的犯罪的界限。(刑法)第397条第1款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即(刑法》在第397条第1款规定了般的滥用职权罪的同时,还在其他条文中将某些特定的滥用职权行为规定为独立的犯罪,如(刑法》第403条将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违法批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规定为独立的犯罪:第410条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规定为独立的犯罪。因此,对符合上述第403、第410条规定的行为,应分别按第403.第410条定罪处罚,而不再按滥用职权罪处理。对此,前述《读职侵权立案标准》特别指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定的特殊卖职罪构成要件的,按照该特殊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主体不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定的特殊渎职罪的主体要件,但滥用职权沙嫌犯罪的,按照《刑法)第397条的规定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滥用职权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397条第1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397条第2款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滥用职权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徇私舞弊犯滥用职权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