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理工大学函授《保险学》学习课程-履约保证保险

院校:湖南理工学院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1-04-10 11:57:52

    履约保证保险

    履约保证保险是在被保证人不按约定履行义务,从而造成权利方受损时,由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在实践中,履约保证保险主要有以下四种形式:

    (一)合同履约保证保险

    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是为了保证被保证人能够履行他与权利人签订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合同保证保险是承保被保证人(工程中标人、承包人等)按照所签订的建筑合同的规定,完成工程的一种保证保险。如果承包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完成工程,应由保证人(保险人)会同招标人安排其他承包人继续完成,或由保证人承担因未履行合同而导致的损失的赔偿。

    (二)司法履约保证保险

    在司法程序中,原告或被告向司法部门提出某项要求时,司法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其提供保证。这时,法院面临着原告或被告违约的风险。司法履约保证保险是指对这种风险进行承保的一种保证保险。如保险人保证经由法院命令为他人利益管理财产的人能够忠实尽责。如有违反,由保证人来承担责任。司法履约保证保险主要包括两大类:信托保证保险和诉讼保证保险。

    1.信托保证保险

    信托是指当事人为特定人的利益管理或处分其财产的一种法律制度。设立信托关系的人为委托人,经他人委托承担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的人为受托人。享受信托利益的人为信托受益人。信托的成立须具备以下条件:(1)以一定的财产存在为前提;(2)须有委托人将财产权利转移给受托人管理或处分;(3)根据一定的目的,由受托人来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

    一般来说,信托保证保险是由法院所指定的个人或企业来占有、控制或管理其他人的财产。像遗嘱执行人、财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监护人、清算人等都属于受托人。受托人必须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如果委托给他的财产出现了损失,受托人应当承担责任。信托担保的财产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死亡人的遗产、未成年人的财产、无行为能力人的财产、破产或清算的财产等。

    2.诉讼保证保险

    诉讼保证保险主要有保释保证保险与上诉保证保险两种。保释保证保险是保证人保证被保释人在规定时间内出庭受审。如果未能履约,保证人将缴纳罚款。上诉保证保险是指当上诉法院维持下一级法院的判决时,保证人要保证上诉人支付原判决金额及其利息和诉讼费用。

    (三)特许履约保证保险

    特许履约保证保险是一种担保从事经营活动的领照人遵守法规或义务的保证保险。即保证人保证领照人(被保证人)能够按照规定履行其义务。要求从事某种经营活动的人在向政府申请执照或许可证时,必须提供这种保证。如果被保证人的行为违反政府法令或有损于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由此造成损害时,由保证人承担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