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函授《法学》学习课程-量刑情节的概念

院校:济南大学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0-06-30 10:17:22

    量刑情节的概念

    量刑情节,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人量刑时,据以决定是否处刑以及处刑轻重的各种客观存在的事实情况的总称。

    资量刑情 节作为诸种事实情况具有三个特征:

    ①客观性。量刑情节是种客观的事实形态,它随犯罪的实施而产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客观存在于案件之中。当然,理解客观性的时候不能把客观性等同于客观方面,客观存在的量刑情节不仅仅包括一些客观的外在表现,比如,犯罪手段、危害结果等,还包括难以为人所感知的主观方面,比如犯罪的动机和目的等。强调客观性的目的在于要求裁判者在量刑过程中,不能把虚构的、伪造的、杜撰的东西作为量刑情节,应当从事实出发,客观地把握量刑情节,而不能随意的主观臆断。

    ②关联性。量刑情节必须与量刑直接有关,对量刑有影响,能够反映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有的事实情况虽然是客观存在的,但与案件无关,或者虽与案件有关但不能够反映社会危害性与人身危险性,不能成为量刑情节。

    ③全面性。量刑情节不仅指罪中情节,还包括能够影响量刑的罪前情节和罪后情节。

    量刑情节与定罪情节不同。定罪情节,是指刑法分则或者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某种具体犯罪成立的特殊构成要件。定罪情节既可以表现为具体的内容,如特定的犯罪目的、时间、地点、方法、加重结果、数额等,也可以表现为综合性的情节。可见,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定罪情节起着区分罪与非罪、此雅与彼罪的作用:面量刑情节起首影响对犯罪人是否处刑以及处刑轻重的作用。(刑法》第264条规定的“查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构成盗窃罪。“数额较大”、“多次”是盗窃罪的定罪情节,而在“数额较大"的范围内,具体盗奇数额和次数的多少,就是量刑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