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师范学院函授《法学》学习课程-刑罚与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区别

院校:廊坊师范学院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0-06-29 09:35:52

    刑罚与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区别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各种法定的强制方法。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同惩罚犯罪的某些刑罚方法(如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有相似之处(都限制或者剥夺人身自由),但二者的性质是不同的,其区别主要表现在:

    (1)适用的对象不同。刑罚是在审理终结时,对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后适用的,其对象是已确定了刑事责任的犯罪人,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是在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中,对尚未确定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的。

    (2)适用的机关不同。在我国,刑罚只有人民法院才有权适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国家同法机关都有权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

    (3)适用的目的不同。适用刑罚的目的是通过惩罚、改造犯罪人,威慑、 警戒社会上有可能犯罪的人,以减少犯罪、预防犯罪。适用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妨碍侦查、起诉、审判或者继续犯罪以及发生意外情况,以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4)性质和特点不同。刑罚是.种法律制裁方法, 具有相对稳定性。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是一种暂时性的诉讼保障方法,是可以根据案件情况的变化而随时依法予以变更或者撤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