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儿童社会教育第三章第二节学习课程:安全型依恋关系的建立

院校: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发布时间:2020-02-01 12:23:46

    四、安全型依恋关系的建立

    安全依恋是良好适应与调整的“指示器”,它预示着儿童以后对环境适应能力的顺利发展。因此,在学前儿童社会教育中,必须建立安全型依恋关系。 

    3-6岁阶段儿童的依恋对象逐渐从父母转移到老师和同伴身上,而师幼依恋关系的特质被用来预测儿童在幼儿园和学校的社会交往能力,其预测性要高于亲子依恋关系。由于儿童在幼儿园与老师、同伴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因此,师幼关系会成为学前儿童建立同伴关系的模式,而且良好的师幼依恋关系能够对安全性较低的亲子关系起到一定的补偿作用。

    (一)父母要提高抚养质量,增强儿童的信任感和安全感无论处于哪种社会环境和文化背景,安全依恋的形成都有赖于父母的糖心抚养,母亲和孩子之间的“交互作用同步性”,被形象地描述为一种“情感舞步“。

    即母亲对婴儿发出的信号能在恰当的时间以恰当的方式做出反应,这时,母海亲切的笑脸、温和的话语、温柔的身体接触等,都能给儿童带来舒适的享受,温e的体验和情感的满足,使儿童对母亲产生较强的信任感和安全感,只要抚养者能调整其行为以适合与满足儿童的各种需要,他们大多会形成安全的依恋。

    (二)父母要多和孩子在一起,建立良好的亲子做a英测要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父母一定要密切注意自己对待儿意的为方式,积极主动地关心,爱护儿童。父8要多花时间与孩子在做游戏等,每天保证有一定的时间与孩子谈话和交演,通过与慎子的沟亲密接触,增进亲子间的了解与理解,使亲子间的情感更加密切与融洽:儿童可以在亲子交往中,体验到快乐舒适和满足感,从而使儿童与父母之间形成稳定的依恋关系。

    (三)教师要调节自身的交往行为,满足儿童交往的需要

    师幼X系的形成和发展是师幼相互作用的结果。为了建立良好的师幼关系,教师除了要热爱.尊重和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儿童,还应该根据儿童不同的依恋风格和交往类型,有针对性地调节自身的交往行为,满足儿童交往的需要。在师幼关系形成初期,儿童对教师的态度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热情主动:

    二是若无其事的逃避;

    三是欲言又止的等待。

    教师通常与热情主动的幼儿交往比较多,而容易忽视逃避的幼儿和等待的幼儿。教师应区别对待不同的儿童,对热情主动的儿童,可以适当提供-些个人信息给他们,满足儿童了解老师的需要.如开展“老师小时候的故事”谈话活动;也可以引导儿童表达和传递自己的个人信息,满足儿童被关注的需要。对逃避的儿童,教师千万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蒙蔽,实际上他们的这种行为方式通常是为了吸引老师的注意,却又不想被拒绝和排斥。教师要在尊重其行为方式的前提下,通过较为婉转和隐蔽的方式,表达对他们的关注和重视。对于等待的儿童,教师不要让他们等待太久,主动地与之交往;也可以通过鼓励性的言语或肢体语言,增强儿童的交往愿望和交往安全性预期。

   (四)教师要公正地评价儿童,增加儿童对教师的信任和热爱

    教师是学前儿童幼儿园生活中的“重要他人”。儿童对教师的任何评价都会在意,但不同的依恋类型使儿童对教师评价的反应有很大的差异。安全型依恋的儿童倾向于把老师的表扬和批评归因于老师对自己的热爱和关心,因此他们在受到老师表扬时会洋洋得意,喜形于色;在受到批评时会感到内疚与惭愧,积极努力地改正缺点,以期得到老师的再次肯定与赞许。

    不安全型依恋的儿童往往认为老师不喜欢自己,会产生高度焦虑的现象。因此,他们受到老师批评时,不仅不改善自己的行为,反而产生更多的消极情绪;受到老师的表扬后,他们又会对今后能否保持良好的成绩和行为产生焦虑。如果教师对儿童的评价不公正,他们就会对教师产生信任危机。因此,教师对儿童的评价要做到公正.公平,应充分考虑儿童不同的依恋类型,以有利于儿童行为的改善和个性的发展作为评价的准则,并明智地选择不同的评价方式和评价程度,从而赢得儿童的信任、理解和热爱,建立起积极的师幼关系。

                                                                                     (本文原创:转载未经许可将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