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文理学院2022届毕业生在校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

院校:重庆文理学院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1-05-09 17:00:55

各学院:

 按照《关于落实在校求职创业补贴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1号)要求,为做好2022届在校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动时间

自即日起,各学院启动2022届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指导学生按文件要求,通过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填写《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二、工作流程

(一)申报。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开展补贴申请工作。申请人登陆“重庆就业网”(http://ggfw.rlsbj.cq.gov.cn/cqjy/)或“重庆就业”微信公众号、重庆人社APP进行申报。具体操作见附件1。申请批次:202201

重庆市户籍学生的家庭成员为低保、残疾、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需上传户口本复印件(全户人口增减记载页、享受政策人员页,本人户口页)。本人享受,则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特困人员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市外户籍低保家庭学生需上传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2021年一季度享受低保的证明材料或《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

市外户籍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需上传相关贫困证明材料和残疾人家庭证明材料。

市外脱贫户家庭学生需上传国家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信息截图。

市外户籍特困人员学生需上传《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

市外户籍残疾学生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含校缘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均须按系统提示提交、上传材料。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打印到款页面截图交辅导员,然后以学院为单位到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加盖公章后,分发至学生完成上传;非“国开行贷款”的学生需上传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原件(任何一学期的贷款合同即可)。

温馨提示:如果学生同时符合以上几种身份,同时有助学贷款记录,考虑到材料的简便性,建议学生采用助学贷款类身份进行申请。

(二)初审。20215月28日补贴申请通道关闭后,学校将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公布在学校就业信息网公示5天。初审后,学校报送名单至市就业局进行审核。

(三)终审。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教委、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市残联对市内户籍学生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四)发放。市级部门最终审核通过后,会将补贴款项转至学校,由学校统一发放。为便于补贴的发放,毕业生在申请的时候补助接收银行必须为中国工商银行,补助接收银行卡号必须与申请人姓名一致。一个学生在校期间只享受一次求职创业补贴,补助金额为每人800元。专科期间享受过的,本科阶段不再享受。

、相关要求

学院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宣传在校求职创业补贴政策,严格审核各项申请资料,特别是要确保市外户籍学生、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真实性申报资料不齐全的学生,及时指导学生补充完善,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要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引导。

联系方式及公开举报电话

1.学校

联系人:周老师、唐老师    联系电话:49891757

2.市人力社保局

联系人:周方燕,联系电话:88633791

邮箱:jyjsck67510722@163.com

3.市教委

联系人:石丹,联系电话:88517359

邮箱:cqbys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