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函授《经济学》学习课程-混合经济的含义与特点

院校: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0-04-26 15:03:49

    混合经济的含义与特点

   “混合经挤”词源于西方经济学,它最早由凯恩斯提出,他在1936年发教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说:挽救资本主义制度的”唯一切实办法”就是扩大政策的机能,“让国家之权威与私人之策动力相互合作”,这是最初对混合经济的论述。

    1946年,美国后凯恩斯派的经济学家阿尔文·汉森(Alvin Hansen)在《财政政策和经济周期》一书中较系统地解释了”混合经济的含义”,书中指出:自从19世纪末期以来的西方经济已不是纯粹私人经济,而是双重经济(Dual Economy),政府已参与企业活动,双重经济并不是私人经济向公有经济的过渡,而是向社会福利为重点的“混合经济”过渡。法国经济学让·拉费(Jean-Do minique Lafwy)、雅克·勒卡莱(J. Lecaillon)在所著《混合经济》一书对混合经济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混合经济并不是一种出自事先构想的制度,而是工业社会发展和资本主义制度演化的历史产物,主要是指对由于不受控制的”纯资本主义”而定期发生的震荡所作出的适时反应,而不是协调计划的结果。“混合经济的根本思想,就是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国家及其计划机制实施市场调控和监督,从而对市场缺陷进行纠正和救治。“

    混合经济论形成于保罗·萨缪尔森,他将恩凯斯的“公私合作”一词发展为混合经济一词。萨缪尔森认为混合经济不仅是政府和私人企业的混合,还是垄断和竞争的混合。当代的混合经济又呈现出多种产权融合在一个企业中,他批评”自由放任”时写道:”看不见的手”虽然”是一个有价值的见解,但是经过思考和两个世纪的经验之后,我们必须认识到这一学说的局限性”。

    由此可见,混合经济包括两个层次的含义:从宏观经济上看,它是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双重后果导致了“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结合,共同对经济进行控制。表现为在一个经济社会中,既有私有经济,又有公有经济,既有市场调控,又有计划调控。其目的是实现社会效益与社会福利整体上的帕累托最优状态,另一方面,从微观经济上说,它是不同的投资主体,包括政府、企业和自然人,通过资本联合或经营联合而形成的一种新型的所有制形式,也是一种产权组合形式,通常表现为股份制、合资、合作、合营等方式,其目的是通过不同生产要素的有机结合,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历史地看,西方发达国家的混合经济来源路径有两条:一是基于单一的私人所有制经济(或公有制经济)向混合经济的转变而产生的经济法需要,其中以法国为代表。 1944-1946年,法国根据第一个国家计划,对煤炭、电力和运输部门,以及法兰西银行和四家全国性大商业银行实行国有化。 20世纪80年代初,法国再度实施国有化,国有化的企业不仅涉及基础部门,而且还扩大到某些竞争性很强的尖端工业部门,如达索飞机公司等,二是传统的基于市场失灵而进行的国家干预经济,其中以美国和德国为代表,自由竞争的市场机制虽然促进了生产力的高速发展,但这种发展却始终伴随着周期性的波动和危机,这种危机甚至可能发展到引起严重的社会动荡。为了对付这场危机,西方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被迫采取若干国家干预经济的措施,其中尤以美国“罗斯福新政”最具代表性。这是凯恩斯国家干预经济理论取代自由主义经济理论在国家经济政策上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