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里学院函授《投资银行学》学习课程-协助申请股票发行

院校:凯里学院 发布时间:2021-04-01 11:09:27

    协助申请股票发行

    股票的发行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必须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申请注册或者获得核准。对股票发行的管理是股票市场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有利于确保股票发行的公正性,保证发行公司的质量,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股票市场的健康发展。

    股票发行的管理制度有注册制和核准制两种。注册制是指发行人在准备公开发行股票时必须将依法应公开的各种资料完全、准确地向证券主管机构呈报并申请注册。证券主管机构的职责是依据信息公开原则,对申报文件资料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作形式审查。在注册制下,证券主管机构的审查并不涉及发行公司的实质条件,也不对计划发行的股票本身作出价值判断( 对此作出评判的将是市场)。只要发行人不违反信息公开原则,即应准予注册,发行人的发行权无须由国家授予。

    核准制是指发行人在发行股票时,不仅要充分公开其真实情况,而且必须符合公司法及证券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必备条件,证券主管机关有权否决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股票发行申请。在核准制下,证券主管机关除了进行注册制所要求的形式审查外,还对发行人的营业性质、发行人财力、素质及发展前景、发行数量与价格等条件进行实质审核,并据此作出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实质条件的价值判断。发行人的发行权由审核机构以法定方式授予。

    我国股票市场上曾出现过度包装、虚假包装、上市 公司质量不高等问题,从而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影响了股票市场健康发展的情况。对此,《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我国自2001年3月起对股票发行实行核准制。按照现行规定,发行股票的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必须向证券监管机构正式提出发行股票的申请,发行公司要将招股说明书、承销协议和公司财务报告等各项申报材料呈报中国证监会,经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由中国证监会出具批准发行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