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函授《保险学》学习课程-赔偿原则

院校:新疆师范大学 发布时间:2021-04-10 09:36:43

    赔偿原则

    赔偿原则可以做如下表述: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按照被保险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被保险人不能通过赔偿而额外获利。

    (一)赔偿原则适用的前提

    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标的遭受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这是赔偿原则适用的前提。这一前提 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含义:

    (1)在损失发生的时候,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才有可能获得赔偿。

    (2)被保险人所遭受的是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被保险人保险标的损失的近因,不是保险责任范围以内的灾害事故,那就不属于保险责任,保险人将不予赔偿。

    (二)保险人可以选择的赔偿方式

    一般来说,保险人可以选择的赔偿方式有三种:货币赔偿、置换和恢复原状。

    1.货币赔偿

    这是赔偿中最常见的一种方式。由于财产保险中的损失都可以用一定的价值来衡量,保险人可根据损失的金额,支付相应数量的货币。货币的种类应是双方事先约定的。

    2.置换

    保险人还给被保险人一个与被损毁标的的规格、型号、新旧程度、性能等相同或相近的标的。

    3.恢复原状

    在物质标的遭受损坏后,保险人出资把损坏部分修好,使标的恢复到损坏前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