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纺织大学函授《经济学》学习课程-政府采购的原则

院校:武汉纺织大学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0-05-30 09:11:28

    政府采购的原则

    政府采购原则是指贯穿于政府采购规则中,为了实现政府采购目标面设立的一般性规则。在市场经济国家,政府采购被称为“阳光下的交易”,政府采购的官员是生活在“金鱼缸"之中,由此可以说明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公开的特性,这也是政府采购的核心原则,归纳分析国际政府规则中的采购原则,大致有以下几个重要的原则,这此原则是实现政府采购目标的重要保障。
 
    1.竞争性原则

    世界各国都将竞争性原则作为政府采购的” 项重要原则。政府采购合同中一个重要的假设是竞争价格是合理价格,政府采购目标主要是通过促进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商之间最大程度的竞争来实现的。通过竞争,政府采购机构就可以形成买方市场,从而实现最有利于买方的市场局面。公开竞争是政府采购制度的核心。将竞争机制引人公共支出的使用过程中,符合纳税人对政府少花钱、多办事的愿望,同时提高采购活动的透明度,便于纳税人监督公共资金的分配和使用。

    竞争可以促使投标人提供更好的商品、劳务、技术等,并且设法降低产品成本或投标报价,从而使用户可以以较低的价格采购到质量较高的商品,实现政府采购高效率的目标。

    在政府采购中,采用有组织公开、规范的竞争采购方式,才能充分体现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而招标投标是这种竞争方式的一种高级形式。因此在各国的政府采购中,首选的采购方法便是招标投标。
竞争原则在政府采购合同中主要通过发布招标公告或竞争邀请来体现。公告可吸引众多的供应商参与竞争,公告效应的大小直接决定着竞争程度,所以各国政府采购制度都规定了公告发布的形式、程序;同时,还对公告的时间效力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以确保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决定是否参与竞争或为参与竞争做准备。

    2.公开性原则

    公开性原则亦称为透明原则,指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政策、程序和采购活动都必须对社会公开。公开或透明是世界各国管理公共支出的一个重要特征,因为政府采购合同是采购机关使用纳税人的税款或其他公共专项资金签订的买卖合同,所以在采购中必须对纳税人及社会公众公开。

    透明的采购方法和采购程序具有较科学的预测性,供应商可以计算出他们参加竞争的代价和风险,从而提出最有竞争力的价格;同时,透明的采购还有助于防止采购机构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做出随意或不公正的行为或决定,从而增加潜在的投标人的信心。在政府采购中,公开性原则须贯穿始终,首先,有关采购的法律和政策都公布于众,并严格依法采购;其次,采购项目和合同条件都公开刊登广告,投票人资格预审和评价投标的标准都事先告知公众,并且严格按照公布的标准.条件进行评标,开标;再次,在整个采购过程中,一切活动都必须有明确、真实的记录,以便公众和检察,监督机构的审查和监督:最后,为保证公开性原则的实现,采购机构要接受来自于投标方的质疑和询问,并对该质疑、询间进行真实的解答,说明。通过这些措施,使政府采购真正置于广大纳税人或其他公共投资者的监督之下。

    3.公平性原则

    公平性原则是指所有参加竞争的供应商都能获得平等的竞争机会,并受到同等待遇,亦即允许所有有兴趣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承包商、服务提供商平等地参加竞争,采购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的信息等应视同仁,不得 采取歧视性的策略;资格审查和投标评价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使用同一标准:采购机关向所有投标人提供的信息都应.一致。

    另外,在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中,公平性原则还体现在兼顾弱小企业利益方面。政府采购除了追求经济、高效的目标外,还要追求全社会共同进步、富足、繁荣的公共利益目标。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中,小企业、少数民族企业.边远地区企业、暂时困难的企业往往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如果按照程序公平原则,他们很难赢得投标,获取与政府签订采购合同的机会,因此政府采购制度中需要斟酌具体的采购项目,采取一些特殊措施,使弱小企业也能签订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从而推动全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在一般的私人企业经济活动中,法律不可能强行要求强者一定照顾弱者,但是在政府采购这种以政府强制力f预经济生活、以社会公共利益为重的活动中,政府可以依法放弃自己的一部分利益去照颐弱者。如果说在面对外国的企业或投资者,政府采购制度可以适当采取.一些歧视性措施的话,那么面对国内的弱小企业或投资者,不仅不可以歧视,相反,在某种程度上还需要扶持他们。

    4.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是建立在公开公平基础之上的,只有在采购过程中保证公开和公平,才能保证采购结果的公正。公正原则主要由政府采购管理机关、执行机构和中介组织来执行。作为政府采购的管理机关,要保证政府采购规则在执行中不偏不倚、一视同仁;作为执行机构,必须对各供应商提出相同的供货标准和采购需求信息,对物品的验收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作为中介组织,要在开标和评标过程中贯彻公正原则。

    5.效率原则

    效率原则包括经济效率和管理效率两个方面。经济效率原则一方面要求政府采购制度在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切实强化财政支出调控,有效提供公共产品,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实现经济结构调整,促进民族工业发展,以实现市场机制与财政政策的最佳结合:另一方面,要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管理效率原则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公平原则的基础上,要求政府经常公布招标信息,及时购买物美价廉的商晶和劳务,减少资金流转环节,控制财政支出和加强财政监督,提高管理效率。一般来说,采购成本越低,节约的财政资金比例越大,管理效率也就越高。

    6.物有所值原则

    物有所值原则是指购买”物”的投人产出之比。这里的投人不是指所购物品的现价,而是指物品的寿命周期成本,即所采购物品在有效使用周期内发生的一切费用减去我值。政府采购所追来的主要是寿命周期的成本是小而效益最大。目前,物有所值原则的内涵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引起了激烈的争论,其焦点是对物有所值中“值”的理解,发展中国家认为这个“值"应是广义的,它不仅包含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物品在使用过程中的满意程度,还应包括为国内产业发展提供的机会以及促进技术转让等。

    此外各国还根根本国的具体情况,确定了自己的政府采购原期,如澳大利亚的道德原则、环境保护原则、促进本地工业发展原则等:韩国的诚实和信用原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