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行政学)第八章第一节学习课程-公共财政概述

院校: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培训 发布时间:2019-11-07 11:09:35

    第八章 公共行政的保障
    现代公共行政是一个复杂的管理系统,其有效运转必然有额于健全的保障季段。公共财政是公共行政职能实现的资金保障,其根本目的在于提高国家邮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的管理效率,通过对财政资源的有效利用,以满足国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国防和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的需要。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测家的必然要求,也是公共行政的法律和制度保障。行政管理是人类一种极其复杂和重要的社会括动,行政事务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这就要求公共行政活动必须在遵从客观规律的葛础上,使用一系列科学的方法去进行。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公共行政活动的有效性。
    本章重点
    公类财或助含义与职能
    ·会共覆第与公共桃
    ·国家税收与税收制度
    ·转移支付
    ·政府采购
    ·行政法非制度考行政法律行为
    .公共行政的方油与技术
    第一节 公共财政与预算
    一、公共财政概述
    1.公共财政的含义
   “公共财政“一词来自于英语“public finance”。在英语里,由于“fnance”词含义很宽,包括财务、财政、资金、金融等,为了将以国家为主体的“财政”一词与“finance”一词包含的其他词义区别开来,根据国家财政为公众共同利益服务的本质特征,在“finance”一词之前加了“public”。两词连用、不可分割,专门表示以国家为主体的“财政”。由此可见,英语“public finance”与中文里的“财政”完全是同义的,即都是指以国家为主体的资金收支事务及其所反映的分配财政作为国家行使职能的物质依托和社会经济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并随着国家的发展而发展的。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产生于私有制,在社会主义国家产生以前,国家都是基于生产资料私有制并为维护私有制服务的,以国家为主体的财政也同样如此。同时,国家又总是以行使公共权力的社会管理者面目出现的,其财政支出也就或多或少地用于社会公共目的,因而使财政不同程度地具有一定的公共性。
    在自由资本主义阶段,资产阶级崇尚自由放任,相信通过以价格与供求关系相互作用为核心的市场机制这一“看不见的手”的调节,能够使经济社会运行关系始终处于理想状态,即使暂时发生偏离,也会很快恢复常态。因此,反对国家干预经济,主张“廉价政府”、“消极行政”,财政规模和财政职能受到严格限制,财政的公共性被局限在提供公共安全、法律秩序和国防等政治服务成本的狭窄范围内。随着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固有的各种矛盾不断加剧,经济危机的强度一次比一次加大,以至于20世纪30年代初爆发了震越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总危机。为了挽救资本主义制度,以美国总统罗斯福为首的资产阶级政治家和以凯恩斯为代表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开出了通过财政、货币政策手段调节有效需求来刺激经济增长、减少失业、抑制经济波动的药方并付诸实施,取得了相当大的成效。
    其后,西方经济学家和国家政要根据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及社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对如何运用财政手段调节经济社会关系,促进经济、技术,社会和人口、环境各方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间题不断进行探索实施,逐步形成了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和弥补“市场失灵”的公共财政理论和政策体系。与此同时,随着资产阶级政治民主的发展,公民选举和被选举权不断扩大,各政党为争取选举胜利,不得不在施政纲领中尽可能多地考虑公众的共同需要。尽管竟选诸言和施政纲领不一定完全兑现,但公众意志也不完全可欺。所以,就现代西方公共财政而言,尽管它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以垄断资产阶级利益为轴心的(如为大资本家获取垄断利润而发动战争、支付军费,为商品输出、资本输出的需要而实行退税或给予财政补贴等等),但在满足公共需要和反映公众意志两个方面,财政的公共性得到空前的扩展也是应当肯定的。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将公共财政的基本含义概括如下:公共财政是国家的各级财政管理部门,为了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和提供公共服务,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和遵循经济及财政管理规律,对公共财政的收入和支出过程进行管理的活动。公共财政所指的是仅为市场经济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分配行为,它是国家财政的一种具体存在形态,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类型。
    公共财政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第一,公共财政的分配主体是社会经济管理者的政府。政府是分配的主体,公共财政与其他类型的财政一样,都是政府的分配行为,进行的都是财政分配活动。而仅以政权组织身份进行的政府分配,又使它与处于或兼有生产资料所有者身份的政府分配行为相区别。
    第二,公共财政的分配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共需要。公共财政是立足于市场经济,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是针对作为市场活动主体的企业和个人而言的“公共”活动。由于公共服务只能由政府来提供,所以提供公共服务和满足公共需要所需的财力就成为公共财政的基本目的,它区别于其他财政类型或兼有或只为生产资料所有者服务的目的。
    第三,公共财政具有强制性和补偿性。公共财政是政府凭借政治权力为市场服务、参与分配的活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和个人并无纳税的自觉性与自愿性,因而需要政府凭借法律的强制力来进行税款征收。不过,公共财政的这种强制性是与利益补偿性相联系的。也就是说,尽管税收是强制征收的,却是与企业和个人的根本利益相一致的,是为了提供必不可少的公共产品而征收的。企业和个人通过纳税减少了自身可支配的财力,减少了自身的利益,但却从公共服务中获得了新的利益,这就在纳税与公共服务之间形成了一种利益补偿关系,决定了公共财政具有补偿性。
                                                                                        (本文原创:转载未经许可将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