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函授《法学》学习课程-非法狩猎罪的认定

院校: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发布时间:2020-08-10 11:14:45

    非法狩猎罪的认定

    1.罪与非罪的界限

    对于偶尔非法狩猎,于野生动物资源损害不大的:为了自己食用、驯养等目的非法捕猎-般野生动物,数量较少,危害不大的,不宜认定为犯罪,而应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

    2.罪质界限

    认定本罪,应将本罪与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加以区别。两罪之间具有以下区别:①犯罪客体不同。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陆生的. 般野生 动物资源保护的管理活动:而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客体则是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管理活动。②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是陆生的一般野生动物: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对象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陆生野生动物,也包括水生野生动物。③行为表现不同。本罪表现为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以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而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表现为未经合法许可擅自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予以猎捕、杀害。

   非法狩猎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341条第2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另外,根据(刑法》第346条的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