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医药大学函授《法学》学习课程-伪证罪的认定

院校: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培训 发布时间:2020-07-22 10:38:32

    伪证罪的认定

    1.罪与非罪的认定

    首先,要划清伪证与误证的界限。本罪是故意犯罪,行为人具有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目的:而误证是证人记忆错误,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学识和业务水平不高,或因粗心大意而发生的错误,由于他们不是出于故意,没有陷害他人或为他人开脱罪责的目的,所以不能认为是犯罪。其次,即使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伪证的故意,如果伪证行为不是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或者虽是在刑事诉论过程中,但伪证的内容不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均不构成本罪。

    2.罪质的认定

    认定本罪,应注意将本罪与诬告陷害罪加以区别。两罪都可能存在意图陷害他人的目的,但却存在着显著的区别:①犯罪主体不同。本罪是特殊主体,而后者则是一般主本。 ②犯罪实施的时间不同。伪证行为是发生在立案以后的刑事诉论过程中,而诬告陷害行为则发生在立案侦查之前。③危害行为的对象和内容不同。本罪只是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伪证,而后者是捏造整个犯罪事实。④本罪的行为内容包括陷害他人或包庇犯罪,而后者的行为内容只能是陷害他人。

    伪证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305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虚构或隐匿重大犯罪事实,多次作伪证,伪证手段极其狡猾或者动机非常卑劣,收受当事人的财物而作伪证,因伪证行为造成当事人自杀、错捕、错判或者轻纵罪犯等严重后果,造成恶劣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