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函授《行政管理》学习课程-什么是社会公平?

院校: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培训 发布时间:2020-08-24 12:42:15

    什么是社会公平?

    社会公平是一个有争议的概念,因为它同主体的价值判断有关,它体现着不同利益主体的不同价值判断。它具有历史性和相对性。纵观历史,大致有以下儿种社会公平观:

    (1)平均主义公平观。这是手工业与小农经济的产物,它把平均与均等化作为衡量社会公平的标准。“不患寡而患不均”、“均贫富”就是这种公平观的集中体现。

    (2)等级主义公平观。该公平观在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占据主导地位,它认为人天生就是不平等的,因而在社会中理应得到不同的待遇,正是对权势与金钱的差等分配,才造成上下有序、各司其职的“公平”。

    (3)资产阶级公平观,它又分为两种:①功利主义公平观。它主张以功利、国家利益或“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构成社会公平的目的,公平的分配方式也就是最有助于实现这一目的的分配方式,即按贡献大小分配。②自由主义公平观,其核心内容是对不同出身、不同民族.不同信仰、不同肤色.不同性别的人都给能子同等的竞争机会,亦就是机会均等与起点平等。

    (4)马克思主义公平观。该公平观认为,只有消灭了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制,消灭了阶级和阶级剥削,无产阶级才能在实际上取得平等的权利。但是,今天我们不能拘泥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某些论断,而应该注意到他们当时的思路:清灭阶级差别,实现真正的公平要经历不同的发展阶段,每一个阶段的公平都要有同现实的经济政治与文化环境相适应的具体内容。

    根据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我们认为应该确立这样的公平观:在社会政治领域内,每个人享有的地位和权利应该是平等的,同时,他们对社会所尽的义务也应该是平等的;而且每个公民在法律面前都应该-律平等。在经济领域内,国家首先要从宏观上积极创造外部环境,使每一个人都有同等的竞争机会,使他们能够“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机会的公平表现为:平等的市场参与权、平等的市场竞争权和平等的市场经营权等。国家要通过运用法律来规范微观主体的经济行为,使其在市场规律的支配下用正当的竞争手段进行竞争,并且要弱化进入市场的壁垒。在公共收人分配方面.应坚持收入分配方式的公平性和分配结果的合理性。现代社会中收人分配的公平是指人们在取得收人的机会和权利平等的基础上,根据各自生产性贡献的大小面获得相应收入。它包括四方面的内容:①取得收人机会的均等。每个社会成员都有通过自己的努力而获得收人的机会与权利,排除任何特权、优惠、垄断等不平等因素对收人的影响。②分配尺度的统一。公平的尺度构成公平的内容.对每个人按同样的尺度进行收入分配,即同工同酬。③分配的公平不是分配结果的均等化。公平不等于均等,因为“收人均等”使能力强、效率高.贡献大的人与能力差、效率低、贡献小的人获得同样的收人,这样既挫伤了一部分人的生产积极性,又养起了一群懒汉,既降低了效率,又是不公平的。④收入差距的合理性,由于不同的人存在着先天与后天的差别,即使同等的机会,同等的尺度,也会产生收入分配的差别。但这种差别不能太大,必须让大多数人能够接受,可以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