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工商学院函授《国际结算》学习课程-代理行

院校:吉林工商学院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1-03-20 11:32:51

    代理行

    代理行是指两家不同国籍的银行相互委托,办理国际结算业务及提供其他服务,并相互签署代理协议的银行。代理行之间的代理关系指两家不同国籍银行相互委托,互办国际银行业务所发生的往来关系。银行间的代理关系一般在双方银行的总行之间建立,不能由分行对外直接建立这种代理关系。

    (一)建立代理关系的必要性

    一家银行不可能在世界各地都设立分支机构,因为其开支巨大,而且在国外开设分支机构往往受到该国与当地政府的种种金融政策限制,无形中也增加了成本。建立代理行关系可节约银行在国外开设分支行的成本,并且可以通过代理行扩大业务范围。在当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代理行就像一个经济链条,拥有了代理行网络就意味着将本国经济融人世界经济体系之中。

    (二)建立代理关系的条件

    建立代理关系需满足以下条件:(1)考察双方资信;(2)签订代理行协议并互换控制文件;(3)确认控制文件。

    其中控制文件包括以下几种:

    ①签字样本。签字样本是银行有权签字人员的签字式样和其权力等级的文件,用以确认银行间的信函、凭证和票据等的真实性。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微缩胶片形式利用专用仪器查阅。

    ②密押。密押是两家银行事先约定的专用押码,由发电行在发送电报或电传时加在电文内,经收电行核对相符,即可确认电报或电传的真实性。建立密押关系可由一方寄送密押给对方银行,经双方约定共同使用,也可由双方银行互换密押,各自使用自己的密押。传统密押采用纸质的形式,现代密押如SWIFT系统的密押则完全采用电子的形式。

    ③费率表。费率表是银行承办各项业务的收费标准。

    (三)代理行的类型

    (1)非账户行。不建立专门账户,结算业务通过第三家银行进行,相互之间提供咨询调查、信用、共享等非结算业务。

    (2)账户行。单方面或者相互建立专门账户,除了非结算业务往来外,还可以进行资金的结算。例如,一家银行在广泛建立代理行关系的基础上,选择国际上广泛使用清算货币国家的一些商业银行作为账户行,一般来说美元账户开立在美国的银行,欧元账户开立在欧洲的银行,日元账户开立在日本的银行等。账户行同一般的代理行相比,要具备更雄厚的实力、更显著的信用、更正派的作风和更友好的态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