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会计学专业学习课程-第十一章第一节-商业银行外汇业务核算的特点

院校:黑龙江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19-11-08 14:41:41

    三、商业银行外汇业务核算的特点

    办理外汇业务涉及面广,内容复杂。在办理外汇业务时,既要严格遵守国内银行的有关规章制度,又要尊重他国有关制度,适应国际惯例,因此外汇业务核算形成了自己的特点。

    (一)记账方法实行外汇分账制

    外汇业务涉及本位币和外币,它们的货币单位和币值都不相同。在会计核算上,要求除了以本币为计量单位外,还要以外币为计量单位,核算和监督各种不同货币业务的收付及结存情况。为适应这一需要,必须采用专门的核算方法,即外汇统账制和外汇分账制。

    1,外汇统账制

    外汇统账制即本位币记账法,是以本国货币为记账单位,各种外国货币的收支均按照一定的标准折合为本位币再行入账。这一方法要求逐笔注明原币金额和折合率,不再专设外币账外汇统账制按照折合标准,可分为“时价法”和“定价法”两种。时价法要求按外汇业务发生时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定价法要求按事先规定的固定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在我国,有涉外业务的企业,般采用外汇统账制记账,商业银行因涉及的外汇币种多,核算要求高,一般采用外汇分账制记账。

    2,外汇分账制

    外汇分账制,又称原币记账法,它要求除了以人民币为记账单位外,同时还分别使用各种外币记账。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以各种实际收付的外币(原币)为计量单位,对每种货币的收付,各设置一套明细账和总账,平时将所收到的外币,按照不同原币,分别填制凭证、记载账目、编制报表。

    外汇分账制的主要内容为:

    (1)外汇业务分别按币种建立独立的账务系统,与人民币分账核算,分账是指平时各种外币自成一套独立的账务系统,各有一整套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每一种分账货币都按原币金额填制凭证、记载账簿、编制报表,国内银行间进行外汇划转,也应填制原币报单,记原币账。遇有买卖外汇涉及两种不同货币时,通过外汇买卖科目进行核算。
    (2)同一种货币,按其性质可分为现汇和记账外汇。现汇是指不需经货币发行国家的外汇管理当局批准,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可以自由买卖,可以作为支付手段,在国际结算中广泛使用,并可以自由兑换成其他国家货币的外汇。记账外汇是指根据两国政府间签订的有关贸易协定,贸易双方都以本国政府名义分别在对方国家指定的银行开立记账清算账户下的外汇。
    这种外汇清算前不能自由流通,不能兑换成其他货币,也不能支付给第三国,记账外汇和现汇:是在不同的清算方式下分别使用的,它们的性质不同,为了准确地反映外币资金的实际周转和存储的情况,必须将两者严格区分,分账核算。
    (3)年终决算时,应按货币种类对各种分账货币分别编制决算表,再根据各分账货币决算表,按年终决算牌价分别折成人民币后,汇总编制“汇总人民币决算表”。实行外汇分账制,各种不同货币分别设账务报表,可以完整真实地反映各种外汇资金的增减变化及余额,便于外汇寸调拨,有利于外汇资金运用和管理。
    (二)单复凭证同时使用

    外汇会计凭证以单式凭证为主,同时兼用复式凭证。我国商业银行业务量大、分工细,原上都采用单式凭证进行核算。使用单式凭证,每一笔业务都按会计科目分别编制传票,使经不同科目的人员可以同时办理审核、收付、记账等手续。单式凭证传递迅速,便于整理和保但是,对于反映某些“或有资产”、“或有负债”的业务其固定对应关系的会计科目,使用复凭证可以确切反映权责关系的发生和解除,在同一凭证上完整地反映一笔业务,从而简化编传票手续。因此,外汇会计核算中常常还会使用复式凭证。

    (三)设置“外汇买卖”科目

   “外汇买卖”科目是外汇会计采用外汇分账制下产生的一个特定科目。为了保持账务的平,凡是发生外汇业务活动涉及两种或两种以上货币时,必须通过“外汇买卖”这个特定科目进核算,并在本位币账和外币账上同时等值反映,这样可以联系和平衡不同货币之间的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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