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学生 学籍注销的通知

院校:四川大学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1-05-13 11:19:21

各办学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人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川大成[2018]7号)、《关于印发<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络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川大成[2018]8号)文件要求,成人教育学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专科、专升本4.5年,本科7年;网络教育学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学生达到最长学习年限仍不能毕业的,学籍将予以注销。我院于202012月启动了超学习期限学生的学籍清理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现将学籍清理工作的相关情况和待注销学籍学生名单公示如下:

一、清理范围:2014级秋季——2015级秋季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网络教育学生,2016级及以前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成人教育学生,以下简称“超年限学生”。

二、清理过程及结果:

本次共清理出学籍超期学生4509名,其中网络教育学生4144人,成人教育学生365人。

该批超期学生中,网络教育学生已在其学籍满4年和4.5年时分别对学生进行了短信提醒,在学籍期限满五年时再次对学生进行了短信告知,随后我院将超年限待清退学生名单发送给了各校外学习中心,并在学院官网进行了公示;成人教育学生已通过各办学单位确认了360人,其余5人因时间久远无法联系而未确认。无法联系确认的学生通过本次公示一并送达。

三、结业申请:

按照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在公示期内,满足如下条件的超年限学生可申请结业,逾期不予受理:

(一)网络教育学生,已修学分达到总学分的4/5,专升本学生通过统考的,可申请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二)成人教育学生,合格科目达教学计划规定科目的90%,可申请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三)未达到结业条件的超年限学生,可申请成绩证明。

本次公示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为期60天,学习中心或学生本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院教学服务部书面提出,未提出者视为无异议。公示结束后我院在学信网对这批学生做退学处理。

联系人:毛老师(网络教育),联系电话:028-85467256

             陈老师(成人教育),联系电话:028-85418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