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关于加强学位申报信息审核的通知

院校:吉林大学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1-06-02 10:50:53

校外各办学单位:

        由于学位申报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请各单位务必重视以下要求:

        1.建立审核机制

        各单位需要有稳定的专、兼职人员负责学位申报工作,建立并完善针对学位申报工作进行的初审、复审以及负责人批复确认的审核机制,在向继续教育学院提交学位申报材料之前,各单位经办人、复核人、主管领导以及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法人)四人均需要在纸质版材料上签字进行确认并对全部上报数据负责。

        2.审核内容

        各单位在将学位申报数据提交继续教育学院之前,需对学生申报资格进行确认(包括是否为重复申报、所有成绩是否符合申报吉林大学成人学士学位的申报条件等);并对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民族、专业、考生号、学号、入学时间、毕业时间、通过外语考试时间、外语考试形式、学习形式等所有易错项进行反复核对,确保上报信息准确无误。

        从2021年上半年批次学位申报工作开始,各单位提交的学位数据不允许再出现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