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专升本(金融学专业)第四章第五节学习课程:反收购(接管)条款修订

院校:湖南成人高考 发布时间:2020-02-07 14:20:37

    第四章  兼并与收购

    第五节  反收购防御策略

    二、反收购(接管)条款修订

   在本章第一节公司控制的论述中,已谈及公司可以对其章程进行反收购修订。反收购条款修订主要是对公司经营控制权的转移施加新的条件,以此阻击敌意收购者的接管。这些新的条款俗称“拒鲨”(shack repellent)条款,是反并购中使用日益频繁的防御手段,通常也是属于长期防御策略。具体的类型主要有:

    1.交错式董事会(staggered board provision)

    交错式董事会也称为分类董事会或轮回制董事会,这一条款规定实行董事任期交错,每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只能改选更新部分董事。例如,一个由九人组成的董事会可能会被分成三组,每年换届选举只能更换三名董事,每名董事任期三年。规定董事任期交错旨在保证公司经营政策的连续性,从反并购的角度看,则是推退公司控制权的实际转移。这样,即便收购者是新的大股东(假定其收购目标公司50%以上的股份),也必须经过多年的时间才能获得对目标公司的足够的控制权。与维持董事会对公司的控制权有关的修订条款还有两种变化形式:严禁无故撤换董事;固定董事会人数以防董事会“拥挤”。

    2.绝大多数投票有效

    绝大多数投票有效条款也称超级多数表决,即要求所有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动的交易必须获得压倒多数的表决通过,一般要求至少应该得到2/3甚至80%~90%的股东的赞成才能实行合并。这一条款无疑增加了收购者的收购难度。

    3.金降落伞(golden parachutes)

    金降落伞(或金保护伞)是指按照公司控制权变动条款而对被解雇的高级管理者进行补偿的雇用合同中的分离规定。金降落伞条款规定,一旦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必须对被解雇的高级管理者支付一大笔钱作为补偿金。金降落伞其实就是解雇费协议。

    对金降落伞条款的作用人们有不同的看法。Q目前的主流看法是:这些与控制权有关的合同减少了控制权变动情况下股东与管理者之间的利益冲突。金降落伞具有的合理性在于促使管理人员接受可以为股东带来收益的控制权变动,从而减少了管理者与股东的利益矛盾及管理人员抵制接管而造成的交易费用。也就是说,对目标公司管理者被解职的补偿机制,决定了他们对收购的态度和行为(以及是使用协议收购还是要约收购)。如果支付给管理者的解职补偿为负(即没有对他们遭解雇的损失进行补偿),他们就会抵制一切合并企图。在这种情况下,就只能采取要约收购方式。如果管理者得到的补偿为正,并且在协议收购和要约收购中所涉及的补偿相同,就只能发生协议收购。当然,需要注意的是,若对管理者支付过多的补偿,可能会使管理者以太低的价格出售公司。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并购浪潮的兴起使许多大公司在雇用合同中对高级管理者使用了金保护伞条款,其意图之一就是增加收购者的收购费用的负担,从而起到反收购的作用。但根据美国的实际情况,金保护伞的费用开支只占全部收购价格的很小部分(多数情况下不足1%)。因此,金降落伞条款被认为不是一有效的收购防御措施。此外,还有一种锁定修正条款,它规定要变动已通过的反收购条款修订必须得到绝对多数赞成,即保护先前通;过的条款修订,使废除已通过的反收购条款修订比较困难。从实践看,反收购条款修订主要在于拖延袭击者的敌意收购,增加其收购的难度或收购的代价,它并不能保证成功地击退敌意收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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