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函授《经济学》学习课程-政府采购监督的方式

院校: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0-06-01 10:51:19

    政府采购监督的方式

    政府采购监督方式按不同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按其开展的持续性和目的性,将其划分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两种。

    1.日常监督

    日常监督是指财政管理和监督部门在正常业务活动中开展的监督工作。政府采购是一项数额巨大的财政支出,为了保证采购支出能有较好的支出效益,需要经常对其实行有效的监督,以保证政府采购全过程的健康有序。因此,日常监督是采购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采购监督活动中最基本、最主要的部分。日常监督的手段主要有财政监督、审计监督、中介机构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

    日常监督形式尽管多种多样,但其本质特性都是共同的,其一. 是广泛性与普遍性,是对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其二是经常性与连续性,对政府采购的每一个环节都实行有效的监督。

    2.专项监督

    专项监督是由政府采购监督机构就政府采购项目的某一个问题,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所进行的监督。它是政府采购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种行之有效的监督形式。它的主要特征有:(1)监督目的的专项性和单一性。一般是对政府采购的某一项或某一个问感而展开的,一般不延伸,体现针对性强的特点。

    (2)即时性和时效性,一般都是没有计划的,是根据情况随时安排进行的。同时,专项监督由于内容专项单一,所以布置起来相对比较容易,落实较快,时效性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