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函授《行政管理》学习课程-公共政策主体

院校:江南大学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0-06-03 08:18:20

    公共政策主体

    要制定一项公共政策,首先涉及的问题是政策这种政治产品由谁来制定或者制造,也就是说,要首先明确政策主体问题。所谓政策主体,就是指在特定政策环境中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实施、评估的个人、团体或组织,他们能够自觉地认识公共政策并能动地参与政策过程。

    根据不同的标准,我们可以将公共政策主体从不同角度做出分类:

    以其是否具有公共权力,公共政策主体可以分为官方主体和非官方主体(或者叫做权力主体和非权力主体)。美国学者詹姆斯,安德森认为,国家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行政管理机构、法院以及利益团体、政党、作为个人的公民是政策产品的主要生产者和供给者。前四类是“官方的政策制定者”,后三类是决策过程的“非官方的参与者”。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执政党无疑应纳人官方主体之列,政治领袖.公务员个人也应纳人官方主体的范围之内。此外,非官方主体还应包括利益集团智囊团和大众传媒。

    以主体在政策运行的不同阶段所发挥的功能为标准,我们可以将公共政策主体分为政策制定主体、政策执行主体、政策监控主体和政策评估主体。政策制定主体是指感知并处理政策信息,拟定并选择政策方案的组织和个人,包括信息、咨询和决策三大主体子系统。政策执行主体是指实施政策方案去解决实际政策问题的组织和个人。政策监控主体是指那些为了确保政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而对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进行监督和控制的组织和个人。政策评估主体是指对政策效果、效益和效率等进行分析判断的组织和个人。

    以主体数量为标准,我们可以将公共政策主体分为个人主体和团体主体。个人主体大致可以包括政治领袖、公务员和公民个人等;而团体主体可以包括国家机关、政党、官僚集团、利益集团、智囊团和大众传媒等。

    按照主体参与政策过程的方式与程度,可以将公共政策主体分为直接主体和间接主体。所谓直接主体是指那些获得法律授权,享有法定权威,能够对社会价值进行权威性分配,以此主导政策过程的个人或组织,包括国家机关、官僚集团、政治领袖等;间接主体是指虽然并不拥有合法强制力,但却能够通过压力、舆论和私人接触等方式参与、介入到政策过程中,并产生一定影响的个人或组织,主要包括政党、利益集团、大众传媒、智囊团和公民个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