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的相关知识

院校:长春理工大学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19-11-06 13:04:55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自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已确定了自学考试在我国高等教育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拨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省级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颁发,主考学校副署,国家承认学历。

自学考试是通过国家考试取得毕业文凭激发公民学习热情所开辟的一条广阔的成才之路。自学考试为很多希望改变自己命运的人提供了成才的机会。自学考试顺乎了每个人的个性,每个自考生可以根据社会需求和自己的兴趣自主地选择报考专业、考试课程,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和时间选择考试门数和考试时间,既可以连续参加考试,也可以断续参加考试。自学考试的灵活开放的特点,较好地体现了以教育对象为主题的原则,真正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有助于发挥自考生的学习主动性,促进养成了自主学、主动学的习惯。

自考生在自学考试中有着其他教育形式所没有的自主性,但同时也存在中一些局限和问题,例如在选择专业时有一定的盲目性;对学习过程的选择往往贪多求快;在学习中采取被动的、死记硬背的办法,限制了学习主动性的发挥;对考生需要知道的政策问题不一定掌握;对专业考试计划不一定清楚……,这都需要我们深入研究和加以必要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