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体育学院函授《法学》学习课程-确定犯罪、惩罚犯罪(行为规制机能)

院校: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培训 发布时间:2020-06-19 10:23:54

    确定犯罪、惩罚犯罪(行为规制机能)

    刑法的行为规制机能,也称刑法的规律机能,是指刑法通过规范,为人们提供了、规定了犯罪的行为模式以及对犯罪的处罚基准。刑法的规制机能可以通过刑法分则规范的构造反映出来,刑法分则规范就其内部逻辑结构而言,有假定、处理两个要素,刑法规范的假定主要是犯罪构成范式,处理是量刑规则。易言之,刑法通过将一定的行为模式宣布为犯罪,动用国家制裁的力量对犯罪予以惩罚。所以刑法的规制机能可概括为确定犯罪和惩罚犯罪。

    确定犯罪,也称之为犯罪的评价机能,是指刑法通过其规范将一定的行为宣 布为犯罪,为人们提供了衡量、判断某行为模式是否构成犯罪的标准。同时,通过犯罪与刑罚的关系确定,刑法也由此命令、引导人们作出遵从刑法不实施犯罪行为的意思决定,即“在一个可能被评价为违法的行为被实施前,‘引导人们从内容上形成正确的意欲””从而规范、制约人的行为。申言之,在没有发生侵害的场合,刑法规范实际上是一种抽象的、类型化的评价,发挥的是价值预测、禁止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的作用。如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的规定,反映了人们对杀人、抢劫的判断和评价以及不准杀人、不准抢劫的价值立场:正当防卫的规定,反映了公民有实施正当防卫的权利。在行为发生后,刑法规范发挥的是事后的法律判断作用,即根据刑法规范对该行为作出犯罪或非罪(合法)的评价。

    惩罚犯罪,是指在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刑法提供适用对犯罪人予以相应法律制裁的基准。即确定了行为的代价,为犯罪人提供犯罪后遭受处罚的尺度。

    确定犯罪与惩罚犯罪是紧密联系的。刑法对犯罪的评价机能之所以能够发挥作用,就是在犯罪评价后面紧跟着刑罚的制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