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成教办函授《法学》学习课程-枉法仲裁罪

院校:西安科技大学 发布时间:2020-08-14 09:50:50

    枉法仲裁罪

    枉法仲裁罪,是指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战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在法裁决,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的仲裁制度。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其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根据《刑法》第39之-的规定, 犯本罪的,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投: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